(早報訊)男子在阻斷措施期間,連續兩天帶五只狗到蓄水池“禁區”排水溝遊泳,還將其中一只從1米高之處扔入急流中,驚動超過50人到場救狗。他昨天(7月7日)被判罰款1萬1000元,但沒有繳付罰款,而是坐牢40天代替。
zaobao.sg之前報道,一名男子疑將五只狗丟入蓄水池的排水溝中,聲稱是在訓練狗兒遊泳。這一幕被目擊者拍下,視頻在網上瘋傳,驚動動物與獸醫事務局以及愛狗組織,超過50人到場救狗。
被告是59歲的張華明(譯音),來自馬來西亞,是本地永久居民。他面對27個控狀,包括抵觸12項公園與樹木法令、12項動物與禽鳥(養狗執照與管制)條例、一項動物和飛禽法令、及兩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控方以其中8項提控。
案情顯示,經動物與獸醫事務組調查後,發現去年5月9日上午11時左右,被告開著貨車載五只寵物狗前往貝雅士上段蓄水池(Upper Peirce Reservoir)公園。
五只狗包括兩只黃金獵犬、一只貴賓犬、一只拉布拉多,以及一只混種狗。抵達後,被告將貨車停在公園門口,側門門口豎立著“禁止入內”的告示牌,但被告仍與女傭帶著及五只未栓綁的狗從側門進入。
他們走到自然保護區,到了一座橋,橋下是連接貝雅士上段和下段蓄水池的排水溝。被告將一只貴賓犬從約1米高之處扔進排水溝中。當時,水流急速,被告還讓兩只黃金獵犬和一只拉布拉多入水遊泳。
被告也承認曾于5月8日帶著五只狗到蓄水池遊泳。此外,被告在其位于湯申一帶的有地住宅飼養這五只狗,超過最多只能飼養三只狗的法律規定。
另外,早在2018年4月5日,被告就收到書面嚴厲警告,不讓他將狗帶進中央集水地帶的自然保護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