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踩金色“恨天高”,手裏拎著名牌包,衣著光鮮亮麗的貌美女郎到美甲店做指甲,嘴裏說著“錢不是問題”,讓店員忙前忙後還先墊付了她的晚餐錢,但還錢時她卻稱信用卡額度被刷爆,與店家僵持到午夜,鬧到警察上門來。
位于幸運商業中心(Lucky Plaza)三樓一家美甲店星期天(4日)迎來一名女客人,這名女子樣貌大約20多歲,通過電話預約,預約時間連改兩次後在大約7時上門。
美甲店負責人郭明(37歲)說,這名女子上門時,穿著七寸的金色高跟鞋、黑色外套,手裏還拿著一個名牌包,大家以爲“貴客”上門,沒想到服務完畢收錢時卻如此困難。
女生與兩名女店員相談甚歡,選擇美甲配套時也非常爽快說:“只要做得好,錢不是問題!”
兩名女店員忙前忙後,11時終于爲她做好了新的指甲,總價268元。期間她還因爲肚子餓了,差遣一名女店員去給她買了三明治和飲料,店員還爲她墊付了4元7角。
郭明說,店員很少忙到那個時間,他于是在家通過閉路電視查看。他說:“我剛好聽見她堅持要用信用卡付款,但我們不接受信用卡,這一點早就說清楚了。我們後來建議她用信用卡提款來付錢,她才說信用卡已經刷爆,沒有余額可以用了。”
由于女店員一直收不到錢,郭明擔心出事,所以立即趕到店裏。
在接下來的一小時裏,郭明不斷好言相勸,多次建議女郎用其他方式付款,可是女郎都不肯配合,由始至終一副愛理不理的模樣。兩方僵持到午夜12點,郭明見事情一時之間無法解決,于是只好報警處理。
女郎使五招拖延付錢
要求服務到位,女郎付錢時卻一再找借口拖延,使出的“招式”包括:
* 事先已被告知店家不接受信用卡付賬,但她還是堅持要刷卡付賬;
* 後來建議她拿信用卡到樓下提款機提款,她又說信用卡刷爆,要到下午3時才能付錢;
* 聲稱沒有GrabPay、PayNow、PayLah!等戶頭,還說自己是來自澳大利亞的華人,因此也沒有支付寶;
* 兩次打電話叫“朋友”前來代付錢,電話打了卻遲遲沒人來;
* 在警察和負責人面前聲稱可以抵押身上的珠寶和手機,換取次日付款的寬限期,負責人答應後,她又改變主意,否認說過這樣的話。
有人說:“包包是赝品” 女郎揚言提告
隔壁女店員細看名牌包包後,隨口稱“包包是赝品”,不巧被女郎聽到。女郎至今仍未轉賬,但稱已經聯絡律師,揚言要告隔壁女店員。
店裏鬧得沸沸揚揚,隔壁的女店員也來湊熱鬧,她後來在女郎走出店門打電話時,看了看對方留下店裏的名牌包包,隨口說包包是假貨。“我不知道真貨假貨,但那個女郎估計是聽到了。”
雙方交涉到接近淩晨1時還沒進展,郭明最後只好讓女郎離開,他隔日不斷致電女郎,但對方已不接電話,只留下一條信息,稱已經聯絡律師,而且很可能會起訴隔壁“出言不遜”的女店員。
郭明今早向《聯合晚報》證實,女郎截至今天中午依舊沒還錢。記者也嘗試打電話討說話,但聯絡不上女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