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6日以來,人力部共收到超過3500份有關工作場所安全管理措施的反饋,並對66家違反相關措施的公司采取了執法行動。
我國從5月16日至6月13日處在高警戒解封第二階段。人力部昨天在面簿發文說,工作場所最常見的違例行爲,是沒有確保可以居家辦公的職員能在家辦公。
人力部指出,在收到的3500多份有關工作場所安全管理措施的反饋中,“如果雇主做出調整,允許雇員在家工作,或者清楚地傳達他們的業務需求,那麽這些反饋中有一部分是可以避免發生的”。
人力部提醒,居家辦公依舊是默認的工作模式,雇主必須允許所有能夠在家工作的雇員在家辦公。
“對于因工作性質而不能在家工作的員工,或當員工因不能在家工作而需要臨時返回工作場所時,雇主應向這些員工明確解釋爲什麽要求他們回返工作場所。我們也鼓勵員工向雇主闡明他們的擔憂。”
當雇員因故須到工作場所辦公時,須與他們保持至少一米距離;工作場所禁止社交活動,雇員的用餐休息時間須間隔開來;公共空間也要有明顯標識間隔開不能就坐的位置,避免人員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