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生正式進入新加坡政府幼兒園、小、中學後(3歲至16歲),新加坡政府爲了確保其擁有正常的學習、生活及安全問題,給予海外學生母親陪讀的政策。陪讀人選可以是母親,奶奶或者是外婆,在去新加坡陪讀的第二年,母親可以開始工作。
陪讀媽媽想要在新加坡打工,首先需要申請到工作准證:
如果是申請EP和SP,只要有雇主願意雇傭陪讀媽媽,有申請工作准證的配額,陪讀媽媽就可以申請工作准證,在新加坡合法打工,配讀媽媽的數量配額,和普通外國人並沒有區別;
如果是WP,則需要在新加坡待滿一年,就可以享受到WP名額的特殊待遇——2個本地人戶口就可以申請到1個陪讀媽媽WP名額。
具有資曆、特長與技能,且身體健康、心態較好的“陪讀媽媽”有可能申請一份基本適合自己能力的固定工作,涉及科技、制造業、貿易業及服務業的各類工作。
底薪一般在800~2000新幣之間(1新幣=5元人民幣),加班按1.5倍計發加班費,雇主通常按照新加坡政府的規定,購買人身意外傷害和醫療保險,並享受每年7天的有薪休假和14天病假或60天住院病假。母親工作的月總收入一般估算約爲新幣$850~2000新幣/月,可基本保證母子二人在新的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