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化中學發生命案後,媒體不能進入校園。爲了防止給師生帶來更多壓力,媒體也沒有強迫他們受訪或拍攝任何會透露身份的照片或視頻。
事發當天,不少媒體聚集校門外,一些學生事後對于被媒體騷擾而上網表達不滿。
衛生部兼通訊及新聞部政務次長拉哈尤·瑪贊昨天在國會答複議員何廷儒(盛港集選區)有關媒體報道指導原則的口頭詢問時強調,每當發生創傷性事件,師生自然會受影響,維護他們的感受至關重要。
不過她也理解公衆對這起事件的高度關注與關心,認爲媒體身負確保報道要准確的重任,以防止公衆恐慌或假新聞的散播。拉哈尤也說,她和教育部長陳振聲一樣,認爲媒體在報道這起事件時敏感也克制。
她進一步解釋,事發當天,媒體不能進入校園,也沒有強迫師生受訪,當局也鼓勵媒體給予師生空間。總檢察署也提醒媒體,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未滿18歲目擊者或可能參與法庭程序者的身份,否則當事人可采取法律途徑。
拉哈尤也說,她理解學生與家長受到的困擾,不過校門外屬于公共空間,媒體也沒有觸犯任何公共安全條例,因此當局當時不能驅趕他們。她也提醒,除了媒體以外,不少公衆也聚集校外關注這起事件。“我知道這給師生造成痛苦……我想再次呼籲媒體以及出于好意到現場的公衆,給予師生他們所需的空間。”
拉哈尤也說,當局會繼續與媒體密切合作,確保媒體在發生這種悲劇時能夠做好自己的工作,同時顧慮到相關人員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