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環境衛生機制將從今天(7月30日)起逐步在全國3000多個學校和幼兒園等高風險場所實施,以提高本地的公共衛生水平,抵禦公共衛生威脅。
(圖片來源網絡)
環境衛生機制爲特定的高風險場所引入強制性的環境衛生基准要求,並讓這些場所的物業經理負起更大的責任。
至今已有約350名由物業經理指派的員工經過兩天培訓,成爲環境衛生協調員(Environmental Control Coordinator),他們將協助物業經理制定和實行一套環境衛生計劃。
(圖片來源網絡)
在3000多個高風險場所中,率先從明天起施行環境衛生機制的會是大約180間樂齡護理設施和約50間青年與社會服務設施,包括樂齡護理中心、活躍樂齡中心、日間慈懷護理、兒童之家和殘障人士之家等。
1900多所學前教育機構將從今年11月起施行,約140間小販中心與巴刹則是從12月起實施。到了明年,約340所學校會從2月起執行環境衛生機制,咖啡店的時間表則是從3月起。
環境衛生機制實施的頭六個月會是過渡期,讓指定場所能適應新制度。
(圖片來源網絡)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今年3月曾宣布,環境局推出的環境衛生技術指南,向業主詳細說明改善高風險場所環境衛生的基准要求,以及進行例常清洗和消毒工作時須注意的事項。
這包括爲廁所、電梯和垃圾站等高接觸表面,規定每日最低清洗頻率;平時不易接觸到的窗板、天花板和牆扇,至少每半年須徹底清洗;制定嘔吐或其他人體排泄物的清洗和消毒程序,以及確保害蟲管理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