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雇傭外勞還敢收回扣?
你別說,還真有!
人力部在2016年到2020年,每年平均接到960起雇主違例向外籍勞工收取回扣的事件。
要知道,這是嚴重違法行爲!
從2008年7月14日起,新加坡當地的雇主若被發現從持有S准證或工作准證(work permit)的外籍勞工身上獲得任何形式的好處,將面對高達5000元的罰款或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的刑罰。這些雇主日後也將不准雇用外籍勞工。
新措施也將制止新加坡勞務中介透過直接或間接獎勵,誘使雇主雇用他們所介紹的外勞。要是被發現違例,這些勞務中介的執照不單會被吊銷,保證金也會被充公。
這些條例都是以遏制雇主向中介拿外籍勞工回扣的歪風。
早些年就有報道一些勞務中介爲吸引雇主雇用他們所代理的外勞,而向雇主提供“回扣”作爲獎勵的亂象。
這是因爲不少渴望到新加坡工作的外勞不惜支付大筆介紹費給勞務中介,換取來這裏工作的機會。另一方面,一些勞務中界面對業內的激烈競爭,紛紛以“回扣”誘使雇主雇用他們手上的外勞。
據了解,雇主每雇用一名外勞,中介就會給他們2000元至3000元的“回扣”,而這筆錢往往是來自外勞所支付的部分介紹費。雇主可利用這筆回扣抵銷每月240元到450元的外勞稅。
這一現象屢禁不止,但近些年經過治理已經改善了很多。
在過去三年查貨的案子當中,約三分之二由外籍勞工舉報,另外三分之一由公衆、非營利組織等舉報。
人力部爲了鼓勵外籍勞工舉報這類違例行爲,也會幫助那些想要留在新加坡工作的勞工尋找新工作,以及把他們轉介到其他雇傭中介。
針對議員詢問是否可爲舉報者提供獎勵,許寶琨說,更重要的是教育外籍勞工,提高他們這方面的意識,並嚴懲雇主,遏制這個違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