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在新加坡犯法,肯定有人就想吐槽:
有哪路神仙會這麽想不開?新加坡就這麽大,警力充沛,上午犯法下午可能就抓到了。
雖說可能略略誇張,但確實不奇怪。
不過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總會有那麽一兩個不那麽想得開的人想要在新加坡“以身試法”。
來看看最新判刑的這位。
加拿大籍男子荷蘭村搶銀行 戲劇發展讓人驚掉下巴
2016年有個加拿大人在新加坡幹起了搶劫的勾當。
他的夢想也許是成爲一個有錢的枭雄,但現實卻朝他開啓了大嘲特嘲的模式。
這個加拿大籍男子,大衛羅奇的遭遇是這樣的:
2016年6月底,他申請了新加坡的社交訪問准證入境本地。
來源:airways
據說他來新加坡也不是真的想要遊山玩水,而是從入境前就計劃好在新加坡搶劫然後火速逃離。
6月29號入境到7月7號這段時間,羅奇在新加坡四處遊蕩,挑地方蹲點。
他瞄准了荷蘭村的渣打銀行,然後在7號當天上午假裝到場辦理業務。
他貌似無心引起轟動,可能心裏也在怕。
來源:海峽時報 | 渣打銀行當時現場
跟著其他人一樣預約挂號,等輪到他,他走到銀行櫃台,拿出早就准備好的一張字條給櫃台女職員。 紙條上寫著:
“搶劫!我袋子裏有一把槍!”
羅奇還裝作確有其事一樣,把手伸到袋子裏詳裝拿槍。
女職員當場淩亂,以爲真碰上搶劫了,于是配合地取出她現有的30450新幣給羅奇。
來源:海峽時報 | 渣打銀行當時現場
于是羅奇無比輕松地拿錢走人了。
並且就如他所計劃的那樣,實施這場搶劫後3小時內坐飛機離開新加坡,飛往泰國。
他的新加坡搶劫之旅暫時畫上了句號,一張字條連搶帶騙地撈走3萬+新幣,估計已經心滿意足了。
來源:mothership | 渣打銀行當時現場
再來看看他在泰國碰到了什麽。
入境泰國後,他還沒來得及享受人生就被抓了。
原因呢,就是他入境泰國後,在沒有申報的情況下將搶來的錢部分換成了泰铢,而身上還攜帶著26953新幣(約2萬美金)。
這已經是違反了泰國的“反洗黑錢”等法律。
于是泰國當局果斷判他入獄,坐牢14個月。
所以,2016年7月到2018年1月這段時間內,羅奇都在泰國監獄度過。
來源:IATA
等到刑期結束,2018年1月11日,羅奇被遣送會加拿大,但在經過英國的時候卻被扣留。
當時,新加坡要求要將羅奇從英國引渡回新。
但羅奇對于自己的犯罪第一現場表現出了強烈反對意見,據說他擔心自己“不能適應新加坡的監禁環境”。
這又是幾個意思呢?
來源:海峽時報 | 新加坡監獄
新加坡的監禁環境,監獄就不用說了,新加坡的監獄也不比其他地方差。
那可能指的就是新加坡的刑罰了,比如照羅奇的作死法,他要面臨的可能有坐牢2年到6年,鞭刑6下及以上。
考慮到犯人的心情,英國法庭提出了引渡條件:不對羅奇判鞭刑。
新加坡法庭答應了。于是羅奇又被送回了新加坡,這時已經2019年3月。
一直到前天,新加坡法庭才下判。
來源:quartz | 新加坡監獄
原本按照新加坡法律,羅奇要坐牢5年外加6下鞭刑。
然鵝,因爲當初爲了抓回羅奇,新加坡對英國承諾不進行鞭打。
所以現在的情況就是,羅奇的罪判歸判,但罰又是另外罰。
從這一點上看,也能讓人感受到在新加坡犯法前確實得三思後行,違法亂紀的事情能不做就別逞威風。
來源:路透社 | 鞭刑
畢竟,就算不鞭刑,難道就沒有其他處罰了嗎?
新加坡這麽不余遺力都要追回羅奇,就是爲了給出這個警告:
“政府在法律框架內將會采取一切必要和可行的措施,讓那些在本地犯法的罪犯得到法律的制裁。”
意思就是你別小看新加坡,新加坡小,但也是你不能惹的。
而羅奇本人呢,他人生中第一次搶劫,雖然成功了。
但錢到手沒花出去多少,沒享受到不差錢的人生美夢。就兜兜轉轉曆時3年又回到新加坡。
吃了泰國的牢飯,接下來還要嘗嘗新加坡的牢飯。
可能到時刑滿被放回國,這輩子都不會再想踏進東南亞一步了。
羅奇覺得也挺憋屈,他搶劫吧,也沒有暴力,也不是真的有槍,也不想傷害其他人,就想拿錢跑路。
結果跑路跑成他這樣,也是說不出的黴運當頭。
據羅奇的代表律師代爲轉達:這麽多年都在坐牢,我想回家。
從羅奇被按押的現場畫面來看,真是無比沮喪了。
來源:today
網友:歡迎回來新加坡
羅奇的幾經輾轉又回到新加坡服刑。
這個遭遇就跟一張字條就能搶銀行一樣無語。
不過,本地網友們對于“羅奇歸來”表示熱烈歡迎:
“歡迎回到新加坡!”
“歡迎回來,順帶享受一下蟑螂陪伴跟免費牢飯。”
還有細心網友注意到,羅奇竟然戴著兩層口罩。
“他還帶著兩層口罩,不會是不好了吧。”
對于羅奇(有很大可能)
可以逃過鞭刑這一點,網友覺得不忿 “還是繼續鞭刑吧,就算有英國給他撐腰,但這裏是新加坡啊,不管是誰都不應該淩駕于新加坡律法之上吧。”
但總結起來,羅奇這事兒就跟一出鬧劇一樣。
“我記得當時大家都在笑新加坡銀行到底有多容易搶。羅奇確實應該爲他的行爲付出代價,不然我們真會被人笑死了。羅奇也是沒討到好,就因搶3萬新幣,這麽幾年都在監獄度過。不過以他爲例,希望有人引以爲戒,不要再初犯新加坡法律,還能逃哪裏去。”
你們覺得羅奇這鞭刑能打成嗎?
一張字條就能唬得職員拿錢出來,也算是少有的“奇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