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可變動資産公司 (VCC) 是新加坡最新的,也許是迄今爲止最具創新性的基金工具,于 2018 年 10 月宣布。在備受期待之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正式啓動了新加坡可變資本公司法(VCC 法)。新加坡管理局 (MAS) 和會計與企業監管局 (ACRA)。
VCC 旨在使新加坡走在全球投資服務的前沿,在分配和投資回報方面提供幾乎無與倫比的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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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C 將如何改變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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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將成爲風險投資 (VC) 和私募股權 (PE) 基金的全球樞紐
財政部第二部長 Indranee Rajah 自己說得最好,“這種公司結構的引入,稱爲可變資本公司或 VCC,將改變新加坡基金管理行業的遊戲規則。”
雖然已經被廣泛認爲是整個東南亞最穩定和運行良好的投資中心,但 VCC 將推動新加坡成爲全球投資的焦點,成爲開曼群島和毛裏求斯等國的真正競爭對手。
長期以來,新加坡一直依靠安全穩定的經濟、寬松的監管行動和低公司稅率等基本面來保持其投資吸引力。雖然這對新加坡很有幫助,但它缺少像 VCC 這樣的投資結構才能真正成熟爲全球投資力量。
什麽是可變資本公司(V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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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C 是一種新的法律結構,規定投資基金將在新加坡注冊。其目的是爲現有的基金/集體投資計劃 (CIS)(例如單位信托、合夥企業、公司等)提供有吸引力的替代方案。
最值得注意的是,VCC 可以被設置爲單個基金的獨立 VCC,或作爲具有多個子基金的傘形 VCC。
VCC 可以用作傳統或另類基金策略,無論是開放式還是封閉式。
雖然 VCC 在基金內擁有資金具有額外的多樣性,但在稅收方面,它仍將被視爲普通的新加坡公司。
外國投資基金可以(並被鼓勵)在新加坡作爲 VCC 重新注冊,以享受其諸多好處。
在將 VCC 之類的結構推向市場時遲到有其優勢。VCC 不僅將使新加坡與其他領先的避稅天堂保持一致,而且還將利用這些市場的經驗教訓來創造具有競爭力的投資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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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VCC基金的優勢:
運營方便:VCC可以發行股票及贖回股票,無需股東批准,也無需召開財政年度的年度股東大會;大大提升了流程效率和降低了行政成本
稅務優待:VCC可申請享有新加坡《所得稅法》(第134章)第13R和13X的稅收優惠計劃,讓基金收益獲得免稅待遇;
私密性:雖然VCC要在ACRA注冊,但公衆無法查閱VCC的股東(投資者)名冊;
股東隱形不對外公布=財富自由、財富隱形
獨立性:傘形 VCC下的各子基金之間的資産及負債是分離的,每個子基金可以像獨立法人被管理或被清盤;
分紅派息:VCC可以用本金作分紅派息,不一定要産生利潤才可以分紅。
注冊VCC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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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需任命一家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許可或注冊的基金管理公司(FMC),或是新加坡的豁免金融機構。
2. 新加坡注冊的辦公地址、有新加坡居民身份的公司秘書和審計員、以及至少一名常駐董事。
3. 至少一名公司董事需是受任命基金管理公司(FMC)的董事或代表。
4. 受新加坡關于反洗錢和反恐要求的約束。
5. 需接受新加坡審計師的審計,且要求按照IFRS、新加坡FRS或美國GAAP提交財務報表。
區別:VCC與單一家族辦公室(SFO)
VCC跟新加坡單一家族辦公室(SFO)13R/13X 方案從性質,功能方面看是一樣,但兩者之間也有區別:
VCC是基金成立的方式,産出成果就是一檔基金;SFO是管理家族資産的公司, 資産包含:股票,債券,基金,現金,保險等。在SFO 裏可以買基金(包括已經成立好的 VCC,Unit Trust,GP,LP)。
在運營方面,SFO可享受豁免牌照;VCC需任命新加坡持牌基金管理公司才能持續運營,SFO可以讓家族成員擔任 SFO的管理層,從而配一個管理者簽證(EP)給家族成員;
VCC投資者就是投資者,不存在被 VCC雇用成爲員工,或投資者透過成立VCC基金而獲得EP准證。
總結:單純VCC適合投資爲主要需求的客戶。單純SFO適合有解決身份需求的客戶。
新組合:VCC與單一家族辦公室(S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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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C架構下可以設立多個13R和13X的家族辦公室;
VCC架構下的家族辦公室具備13R和13X的功能,也有家族辦公室沒有的功能;
可以具備多個EP名額,尤其適合子女已滿21歲或即將滿21周歲的家庭,或者主申請人有多個無直系親屬關系但需配置EP的客戶。
總結:VCC架構下的家族辦公室不僅能有效地進行資産隔離和遺産規劃、滿足客戶的靈活投資需求,還能爲家族成員鋪設全家移民地道路。
結語
新加坡這些得天獨厚的優勢,讓其享有“亞洲瑞士“之稱的榮譽。各大公司紛紛選擇新加坡,也正是看中了當地穩定的政治環境與值得信賴的政府。加之本地的華人文化和同在亞洲的地理優勢,讓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選擇了新加坡作爲國際化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