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部、職總及新加坡全國雇主聯合會頒布指導原則,雇主不能以拒絕接種疫苗爲由開除員工。(聯合早報)
作者 李國豪
“接種疫苗不是強制的,但政府鼓勵所有人施打”,這是新加坡今年初展開全國疫苗接種計劃後所奉行的政策。
當局前天(2日)正式針對職場疫苗接種發出的指導原則,也和上述政策一致。
由人力部、職總以及新加坡全國雇主聯合會的該指導原則明確強調:
雇主不應該強制員工接種疫苗,也不可以此爲由炒員工鱿魚。
然而,高風險行業可以要求員工接種冠病疫苗,並將此列爲公司政策。
是不是聽起來有點亂?
前面才說不應該強制,現在又可以要求,到底是怎麽一回事?
簡單來說,高風險行業雇主還是可以要求員工接種,不過這裏有個底線:
雇主不能因爲員工拒絕接種疫苗就解雇他們。
然而,除了保證不會被炒鱿魚,一名員工拒絕接種,還是有可能在一定範圍內面臨一些已接種者不會有的麻煩。
什麽是高風險行業?
所謂高風險行業的判定基准如下:
該行業須進行定期輪流檢測(RRT);
該行業須進行強制性快速檢測(FET);
該行業員工經常會接觸冠病病患或被隔離者。
目前,須要進行定期輪流檢測的行業包括建築、海事及加工業等。餐飲業及個人保健服務則由于必須服務摘下口罩的客人,因此也必須接受強制性快速檢測。
餐飲業員工必須進行強制性快速檢測。(聯合早報)
其他高風險群體包括醫療人員、和履行居家通知者接觸的酒店員工、空服員以及須進行肢體接觸的專業運動員。
居住在客工宿舍,以及在工作場合中無法有效執行社交安全距離措施的員工,也屬于高風險群體。
建築業屬于需進行定期輪流檢測的高風險行業。(聯合早報)
拒絕接種者可能面臨兩種不便
前面提到,高風險行業雇主雖然可以要求員工接種疫苗,但不能因爲員工拒絕接種就開除他們。
然而,拒絕接種疫苗的員工還是有可能遇到兩種不便:
一、轉調崗位
一旦他們拒絕接種,公司可將他們調派到風險較低的崗位。
如果公司沒有現有的轉調條款,新的轉調條款就必須取得雇主和員工雙方的同意。
職總助理秘書長朱倍慶在面簿貼文指出:
“公司應該和工會合作討論受影響員工的替代工作安排,包括轉調計劃或其他工作安排,例如居家辦公。”
二、檢測、隔離費用自付
第二種不便可能會讓更多人心有戚戚焉。
如果員工因拒絕接種疫苗而必須進行更多檢測或履行居家通知,雇主可要求員工自行承擔因此而衍生的費用及成本。
確切的做法包括:
從相關員工的薪水中扣除相關費用,或要求他們直接支付該筆費用;
要求拒絕接種者以無薪假的方式履行居家通知。
員工如果因拒絕接種疫苗而必須接受額外的檢測,相關費用必須自行吸收。(聯合早報)
無論如何,當局強調那些已被診斷不適合接種疫苗,或還未輪到他們接種的員工,應該豁免上述規定,不受公司要求員工接種疫苗政策的約束。
當局也強調,雇主應該透過給予有薪假的方式,鼓勵員工接種疫苗。
整體而言,盡管雇主不能以拒絕接種疫苗爲由開除員工,但身體條件允許卻不接種疫苗的員工恐怕還是得付出一些代價,待遇也勢必和已接種疫苗者有所差異。
另一方面,選擇施打全國疫苗接種計劃以外的科興疫苗的員工,是否會像日前宣布的無法豁免大型活動事先檢測那樣,日後與接種輝瑞及莫德納疫苗者出現明顯的差別待遇,仍有待進一步觀察。
隨著我國有望在8月9日國慶日前爲三分之二人口完成接種疫苗,如何處理已接種者和不接種者的權益問題,將是政府的下一個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