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訊)淩晨與妻子在組屋底層吵架,驚動警方到場,男子不爽其中一名警員的長相,竟與孿生兄弟合力對警員拳打腳踢,打到警員腦震蕩。
被告是26歲的莫哈默法翰,他面對9項包括蓄意重傷公務員、對他人動粗、觸犯防止騷擾法令、加入私會黨等控狀。他目前是名安全距離大使。
據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2月23日淩晨4時與妻子在裕廊西74街第755座組屋底層吵架,驚動公衆撥電報警。
男子與孿生兄弟毆打警員,被判坐牢、罰款和打鞭。(示意圖)
4名警員之後趕到現場,見被告妻子在流淚,上前詢問詳情。
被告見狀,情緒變得激動。他的孿生兄弟莫哈默費其立這時下樓,叫被告和妻子回去二樓的住家單位。
被告送妻子回家後,立馬下樓與莫哈默費其立彙合,並辱罵在場的警員。
莫哈默費其立之後問被告看不爽哪個警員。被告表示自己不喜歡一名27歲警曹的長相,結果兩人就對警曹拳打腳踢。
警曹被擊倒後,一度失去意識,但幸好他過後起身站立,最終與同僚成功制伏被告和他的孿生兄弟。
被告在過程中也對另一名警曹拳打腳踢。他被帶入警車時,用腳踢了車窗3下,導致車窗破碎。
調查揭露,被告是私會黨成員。
傷勢較嚴重的27歲警曹有腦震蕩,眼皮和耳朵分別擦傷和割傷,拿了29天的病假。
被告昨天認罪,被判坐牢33個月又4周,鞭打3下,罰款3500元。(人名譯音)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兒子不滿一歲,家裏經濟情況不佳。
控方在陳詞時表示,受傷警曹傷勢不輕,被告的行爲既殘忍且毫無意義。直到警員亮出警棍,並呼叫額外支援後被告才肯住手,求法官嚴懲。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則說,被告兒子月底才滿一歲,家裏經濟情況不佳,被告在阻斷措施期間失業,目前是名安全距離大使。被告爲自己的行爲感到愧疚,已償還修理車窗的費用。
律師也說,被告在私會黨裏,只是個普通,沒有任何階級的成員,求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