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郭忠明不滿妻子拒絕行房,竟對妻子動粗。(檔案示意圖)
深夜回家喝酒後突然“性”起,32歲男子跑到睡房吵醒妻子,但他不滿妻子拒絕行房,氣得猛打妻子,導致妻子事後全身多處淤青。被告昨天(6月11日)認罪後,被判坐牢兩周。
被告郭忠明(譯音)面對一項蓄意傷人和一項違反個人保護令的控狀。
《聯合早報》報道,案情顯示,被告曾在2017年打妻子,妻子于同年1月18日獲得個人保護令,阻止被告對她動粗,但被告在2019年又家暴妻子。
今年3月17日晚上11時30分,被告放工回家後,喝了一些酒,結果突然”性”起,想要與妻子行房。
他接著跑到睡房內吵醒正在熟睡的妻子,但妻子拒絕他的行房要求。
惱羞成怒的他當場向妻子揮拳,當時躺在床上的妻子無處可逃,只好躲在被窩內,但仍躲不開被告拳如雨下的攻擊。被告發泄完後,才停下拳頭。
忍無可忍的妻子隔天下午決定報警舉報被告,並到醫院檢查,被診斷手腕和大腿多處淤青,頭部、臉部和脖子挫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