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立化中學命案過堂,被告通過視像系統(video-link)出庭,全程面無表情,除了確認自己的名字以及使用英語,僅在通譯員詢問他是否明白時,說了句“是”,之後便一言不發。
據觀察,他上一次出庭蓬頭垢面、頭發淩亂,這一次他身穿白衣,剃了短發,神情依然有些恍惚,時不時四處張望。
在獄裏通過視訊過堂,被告能從屏幕上看見法官、律師和檢察官,但看不到旁聽席上的家人。
此外,律師指出,關于家庭病史,被告的父母可提供更多資料,詢問控方是否能幫忙通知調查官。
命案發生後,警方到場調查。(檔案照)
控方要求將被告繼續還押兩周,進行進一步的精神評估,獲法官批准,案展本月24日下午再度過堂。
謀殺罪一旦成立一般將面對死刑,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14條文,被告犯案時如果未滿18歲,不會判死刑,只能判終身監禁。
這起震驚全國的駭人校園命案,發生在上個月19日上午11時40分左右,地點是位于文禮道的立化中學。一名16歲中四男生涉嫌在廁所內,揮斧砍死13歲的中一男生。
16歲男生日前在謀殺罪名被控,案件昨日下午在國家法院過堂。
被告的母親見到兒子出現在屏幕上時,崩潰痛哭,後來也緊握丈夫的手,一些家屬昨日也出庭,個個憂心忡忡。
被告的代表律師原本是彼得弗蘭度,改由律師蘇尼爾和嚴賢婷律師代表。
蘇尼爾在庭上指出,他明白任何被告一般上在完成精神評估之前不能見任何人,但他懇請法官能夠破例允許父母與被告視頻通話5分鍾,保證他們不會討論案件,也提出控方可旁聽。
律師表示,被告年紀輕,父母很擔心兒子,希望查看他的情況,即便是幾分鍾,也對安撫被告有很大作用。
控方反駁,認爲這是死刑罪,調查仍未結束,可等到精神評估後,再與調查官商量。
法官最終拒絕請求,並對被告父母的擔憂表示理解,但認爲現在還不是父母與他對話的時候,過後可以在適當的時候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