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賢 報道
立化中學命案中的16歲被告,昨早(8月13日)在警方的安排下,在被逮捕後第一次通過視訊電話與父母通話。
這起轟動全國的校園命案,發生在今年7月19日上午11時16分至11時44分。
被告涉嫌在立化中學的四樓廁所內殺害一名13歲的中學生。就讀中四的被告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公開他的身份。
被告在案發隔天被控謀殺後,法官下令把他還押,讓他在樟宜監獄醫療中心接受精神評估。
案件三周後在本周二(10日)過堂,包括被告的父母在內,有不少親友到庭上旁聽。
當時,被告出現在屏幕上後,見到兒子明顯消瘦的母親緊抓住身邊人的手,忍不住流下淚水,低聲啜泣。
須等調查結束才能見面通話
接手案件的代表律師蘇尼爾及嚴賢婷律師,請求法官破例讓家人通過視訊與被告說話五分鍾,但控方反對。
控方當時指出,警方的調查還未完成,而且被告涉及嚴重罪行,一般必須要在調查結束後才能見他的父母。
法官因此駁回了律師的申請,指她雖然能夠理解被告家人的心情,但她不能讓他們在那個時候見被告,並要求警方在適當的時機讓被告一家人相見。
總檢察署昨天發出文告,指警方已經在昨天早上安排被告的父母通過視訊電話與被告見面。案件將在8月24日過堂。
謀殺罪一旦成立一般將面對死刑,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14條文,被告犯案時如果未滿18歲,不會判死刑,只判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