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銀行女職員報警稱陷入“假公安”騙案,被揭未經允許查看3300多名顧客資料,將1100多名客戶資料交個“上海公安”,涉抵觸濫用電腦法令等被控。
被告曹雯晴(26歲,音譯)今早在國家法庭面控,她表示有意認罪,但希望請律師,案件9月10日過堂。目前,被告保釋在外。
根據警方發表的文告,商業事務局在被告報案稱自己遇到“中國假官員騙案”後展開調查。
調查顯示,她在今年4月6日至22日期間,未經授權查看並搜索銀行的電子客戶數據庫。她被指查看了超過3300名客戶的資料,以及把超過1100名客戶的資料交給自稱是“上海公安”的人。
被告案發時是大華銀行的職員,銀行之後表示她已被解雇。
未經授權訪問電腦資料,觸犯濫用電腦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高達5000元,或坐牢長達2年,或兩者兼施。
未經許可透露客戶資料,觸犯銀行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高達12萬5000元,或坐牢長達3年,或兩者兼施。
警方呼籲公衆接獲陌生電話時,不要輕信對方的指示。政府機構也不會在電話上要求銀行密碼等個人資料。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8月20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