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窯商業樓,28歲男子涉嚴重強奸52歲婦女,女廁內抓頭撞洗臉盆,再霸王硬上弓,10小時後在住家落網,今早被控。
這起強奸案發生在星期四(19日)晚上8時45分至9時05分之間,地點是大巴窯一帶一棟商業大樓的五樓女廁。
警方前晚發布文告表示,于19日晚上9時35分左右接到一名52歲婦女的報案,指她遭一名陌生男子性攻擊,並蒙受輕傷。男子隨後逃離現場。
東陵警署、刑事偵查局、公共運輸保安指揮處(Public Transport Security Command)及警察行動指揮中心警員聯手展開調查後,在警方電眼以及其他電眼畫面的協助下,追蹤男子逃離的路線,並迅速確認其身份。
婦女于商業樓的五樓女廁中遭人強奸。(示意圖)
10小時內,警方迅速破案,于宏茂橋一個住宅單位,逮捕男子。
據記者探悉,婦女是大樓員工,事發時相信正在工作。
被告周其福(28歲)面對一項抵觸刑事法典第375(1A)(a)項嚴重強奸的控狀,昨早通過視像系統(video-link)出庭面控。爲了保護受害人,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公開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事發地點。
控狀指他在事發當晚,于大樓女廁內強迫婦女爲他口交,期間還抓她的頭往洗手盆撞去,導致她受傷,因此構成嚴重強奸罪。
一旦罪成,可面對8年至20年監禁,及打鞭至少12下。
控方向法官申請將被告還押一周,期間帶被告回現場協助調查,並完成搜證工作,獲法官批准,案展本月27日再度過堂。(人名譯音)
事發後,婦女向同事求助,對方通知管理員,隨後報警。
記者昨早走訪現場,商業樓的保安及其他職員都不願多說。
男子涉強奸52歲婦女,並在廁所內抓她的頭撞洗臉盆。
一名員工僅表示,事發當晚9時至10時之間,曾看到五六名警員到場調查,一直到晚上11時許還在進行調查工作,當時還有一名婦女也在警員旁邊。
據了解,婦女事後向同事求助,對方通知大樓管理員,最後驚動警方到場。
被告面控時神情沮喪,庭上表示有意認罪。
被告皮膚黝黑,身材壯碩,今早身穿黑色上衣,戴著一副黑框眼鏡,面控時口操英語。
當通譯員念出控狀時,被告一直低著頭,他顯得相當沮喪。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他表示有意認罪。
婦女事發時掙紮不停,導致鎖骨處和雙手受輕傷。
文告指婦女蒙受輕傷,一般相信,她遭強奸時不斷掙紮,導致鎖骨處和雙手受傷。嫌犯犯案時並未帶有凶器。
據記者探悉,嫌犯相信在事發附近工作,早前或曾見過婦女,從而獲悉其工作時間,當晚趁機對她下手,完事後匆忙逃逸。
警方、商業樓和沿途電眼助逮人。
刑事偵查局局長侯光輝在文告內,表揚協助將這名嫌犯緝拿歸案的所有警員,並指警方電眼及其他電眼拍到的片段是協助警方確認嫌犯身份的關鍵,這也讓警方能于接獲報案的10小時內,就將嫌犯逮捕。
他表示,警方嚴正對待性相關罪案,並會竭盡所能將幹案者繩之以法。
一般相信,協助破案的電眼也包括商業樓,以及嫌犯逃跑路線的沿途電眼。
不排除男子搭地鐵或巴士逃回家。
據記者觀察,事發大樓附近有多台電眼。
由于參與破案的還有公共運輸保安指揮處,他們負責地鐵和巴士的相關案件,因此不排除,嫌犯幹案後,乘搭公共運輸逃離現場。
若是乘搭公共運輸工具的話,嫌犯的逃亡路線很可能已經遭沿途的電眼捕捉到,警方才得以迅速鎖定其身份,再找到對方位于宏茂橋的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