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僑網8月24日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自當地時間10月起,新加坡政府規定特定領域須實行“接種或定期檢測”(簡稱VoRT)計劃,未接種疫苗的職員得定期進行核酸檢測。勞資政三方鼓勵所有雇主響應,新加坡公共服務署將帶頭實行。
新加坡政府目前規定須實行VoRT計劃的領域包括:醫療護理、護老服務及服務12歲及以下孩童的領域、高風險領域如餐飲、健身和個人美容服務業者。
當地時間8月23日,新加坡勞資政三方發布新的職場指導原則,呼籲所有雇主爲現有員工和新入職的員工實行VoRT。
爲了降低新冠病毒在職場傳播的風險,雇主應安排未接種疫苗的職員接受核酸檢測,頻率可參考衛生部的指導原則,即每周兩次。雇主也可要求未接種疫苗的職員在工作場所參加活動時接受活動前核酸檢測,或以小組形式參與活動,尤其是當活動期間有除下口罩的情況時。
雖然雇主可以在實行定期核酸檢測的情況下,繼續調派未接種員工進行較高風險的工作,但他們也可選擇重新安排職員進行其他低風險的職務。職務須符合雇員的經驗與技能,以及公司現有的調任政策。如果公司沒有這類政策,調任的條款得獲得雇主與雇員雙方同意。雇主也可以實行其他職場安全措施,但措施必須合理,且以保持業務運作和員工安全爲由。
檢測費用方面,雇主可以要求符合接種疫苗條件但未接種的員工承擔相關的檢測、居家隔離住宿等費用。
由于未接種疫苗者患病後能出院的時期,以及隔離的時期都可能比已接種者久,這類雇員碰到這種情況時,未必能動用所有的有薪假。若年假已用盡,雇主可要求員工放無薪假。雇主也可以不爲這些員工提供與新冠肺炎有關的醫藥福利。
但雇主不能單憑員工的接種狀態,解雇或威脅解雇員工,也不能在未征求員工的同意下讓員工放長期的無薪假。
勞資政呼籲雇主向員工表明,以接種狀態區分的職場措施。雇主也可要求員工提供接種狀態的證明。
同時,雇主應鼓勵還未接種的員工這麽做,包括讓他們請時假去接種疫苗,或在接種後出現狀況時提供額外的有薪病假。(胡潔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