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滿父親交給他的名牌包包只能典當700元,父親爲了讓他搬走,開了張1300元的支票給他,不料卻因支票有問題又回家大鬧,還搶走父親的金項鏈。
現年42歲的薩泰斯古瑪,昨日(8月24日)承認搶金鏈以及違反個人保護令,另外三項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後,被判坐牢一年又一周。
被告的父親(68歲)自2018年4月18日獲得個人保護令,被告不准對父親使用暴力,也不得住在父親的家中。
去年初,被告因沒錢繳付房租,在父親的同意下又搬回家住。
今年1月28日,被告向父親要錢,父親把一個名牌包包交給被告讓他去典當。
被告拿名牌包去典當後,只拿到700元,嫌名牌包不值錢,回家再向父親要現金。
被告的父親要求他隔天早上搬走,被告卻要父親先給支票才走,父親開了張1300元的支票給他。
1月29日早上10時38分,被告再次返家,稱支票有問題,對父親破口大罵。父親報警,警方隨後將他逮捕。
隔天,被告獲得保釋,約下午1時再次回家向父親要新的支票,被拒後扯下父親頸項上的金鏈。
被告拿著金項鏈到當鋪典當,換來1920元,于2月8日被捕時已將錢都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