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範圍內的象牙國內貿易禁令將于2021年9月1日生效。8月27日,國家公園委員會 (NParks) 表示,這意味著新加坡將禁止銷售象牙和象牙制品。此外,還將禁止以銷售爲目的公開展示象牙和象牙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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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9月1日起,禁令生效後,那些被發現提供象牙或象牙制品以供銷售或展示所述物品以供銷售的人,可能會根據《瀕危物種(進出口)法》受到指控。
該罪行可處以每個樣本最高10,000新元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100,000新元和/或一經定罪最高 12 個月的監禁。
NParks 表示,全國性禁令凸顯了新加坡打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所列物種非法貿易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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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國會議員Louis Ng在國會首次提出全面禁止象牙國內貿易。全面禁止的決定是在進行公衆咨詢後于 2019 年首次宣布的。
以前,如果供應商可以提供他們的象牙是在 1990 年之前進口的,或者是在大象被 CITES 歸類爲瀕危物種之前獲得的,則仍然允許在當地銷售象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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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以來,貿易商有兩年時間將他們的象牙捐贈給機構用于教育目的,或保留它們。一些象牙的非銷售用途將繼續被允許。其中包括爲教育或宗教目的公開展示象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