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局說,承包商三和公司加建的新水溝還沒建成,未與原有的水溝銜接上,而且其中一部分被鷹架擋著。這嚴重影響了排水功能,導致雨水無法流入阿比阿比河,而是積在淡濱尼10道和巴西立12通道交界處。
承包商在進行道路擴建工程時涉嫌擅自更動排水溝,使得雨水無法排入附近的河流,造成淡濱尼10道和巴西立12通道交界處上個月水淹近兩個小時。公用事業局將提控涉事承包商。
上個月20日上午,淡濱尼10道和巴西立12通道交界處,靠近宜家的路段嚴重淹水,淹沒了200米道路,水位在部分地點上漲至約50公分。共13輛車子浸泡水中,一些駕駛者和乘客受困。
公用局昨天公布調查結果說:“事發地點不是易淹水地區或水患熱點,周邊的暴雨雨水管理系統足以應付像8月20日這樣的降雨量。該路段曾在今年4月5日和去年11月20日經曆類似的豪雨,但那兩次都沒有淹水。”
在正常情況下,雨水會順著路旁的水溝流入約一公裏外的阿比阿比河,8月20日水患發生時河流的水位只達約50%。
公用局事後展開調查,發現淹水導因與承包商三和公司(Samwoh Corporation)更動排水溝有關。三和自2018年6月開始在淡濱尼10道進行道路拓寬工程,預計明年第四季完工。
調查發現,三和堵住了其中一段原有的水溝,以便把雨水導入他們加建的新水溝,但公司開始改道工程前沒有獲得當局批准。
公用局說,事發時新水溝還沒建成,未與原有的水溝銜接上,而且其中一部分被鷹架擋著。這嚴重影響了排水功能,導致雨水無法流入阿比阿比河,而是積在交界處。水患地點是那一帶地勢最低的地方。
公用局集水區與水道署署長楊慶舜在文告中說,這場遲遲不退的水患是人爲的,若承包商遵守公用局的條例,事情就不會發生。隨著氣候變化,本地將更常下雨,雨量也會增加,因此確保水溝通暢尤其重要。
事發當天,公用局早上7時58分向公衆發出淹水通知,同時派出快速反應小組趕到現場,連同陸路交通管理局人員、民防部隊和警察部隊一起疏導交通和救援受困公衆。那一帶的豪雨早上9時左右停歇,但水位直到40分鍾後才完全消退。
公用局之後下令三和進行修複,移除所有障礙物,修複工作同日完成。
公用局集水區與水道署首席工程師(排水運作)李才傑受詢時解釋,道路拓寬工程可能影響現有水溝,因此得重建部分水溝。承包商須先提呈詳盡的排水計劃,包括水溝位置和大小等,待批准後再呈上方案書列明施工方式和時間。三和只做了第一步驟,但未提交方案書。
陸交局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透露,他們將處罰三和違反合約條款。
受影響者也可向三和索賠,負責方會徹底調查和評估。
根據汙水處理與排水法令,未經許可修改公共排水系統可被罰款最高2萬元;因建築工程影響公共排水系統,則可被罰款最高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