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委員會職權範圍包括調查爆炸的情況與原因、建議如何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審查由總檢察署政府律師提交的證據,以及向人力部長提呈調查結果與建議。
爲徹查大士廠房可燃粉塵爆炸事故而成立的調查委員會將在本月20日至10月8日之間,于國家法院進行首階段公開聽證會,查明事故發生的導因和當時的情況。
位于大士11道第32E座的Stars 工程公司廠房,今年2月24日發生因可燃粉塵爆炸引發的火患,造成三死五重傷。
人力部事後在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下委任調查委員會,主席由高級地方法官王賢山擔任,成員包括新加坡石油化學工廠公司總經理黃訓儉,以及新加坡科技研究局(A*STAR)首席創新官兼化學與工程科學研究院(ICES)執行董事彼得·納格勒(Peter Nagler)。政府律師陳如燕領導的團隊,將在庭上舉證。
調查委員會職權範圍包括調查爆炸的情況與原因、建議如何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審查由總檢察署政府律師提交的證據,以及向人力部長提呈調查結果與建議。
若地方法官認爲有必要就這起事件對任何人提出刑事控訴,也應將調查報告副本發給檢察官。
專家證人料出席作證
人力部昨天發布文告指出,上述事故發生以來,人力部的一組調查團隊在政府律師的安排與協助下,針對事故展開調查。這包括走訪案發現場、到場搜證、找出關鍵證人和向證人了解相關細節。
當局也委任了專家爲與事故有關的機械與物料,進行鑒識檢測與情況模擬。
包括專家在內的證人料將在首階段公開聽證會上作證。首階段聽證會將于本月20日至24日、本月27日至下個月1日,以及下個月4日至8日在國家法院8A法庭展開,時間是上午10時至下午5時。這些日期和時段都是暫定的,可能會有變動。
媒體和公衆可出席公開聽證會,但庭上可容納的人數有限,必須符合安全管理條例。
第二階段的公開聽證會將從11月15日進行至19日,細節日後公布。這階段聽證會主要是審議與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相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