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羅妙婷
被告張淑玲于去年2月2日遭公司解雇。失業約兩個月後就找到新工作,但她稱三個月都沒有收入,騙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發放2400元短期援助金給她。到了去年8月,她下載新公司的裁員信,僞造信件稱公司把她裁退,再次欺騙當局。
新加坡女子只失業兩個月,卻謊報失業三個月,上網向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申請短期援助基金。得逞後她還不滿足,下載了新任職公司系統內存有的裁員信,自行填寫資料謊稱又被裁退,再騙當局發放援助金。
後來,她因電腦送回公司維修,同事從她裝膝上型電腦的手提袋中發現她僞造的裁員信,立即向公司舉報才揭發她的罪行。
前後向當局騙取4000元的張淑玲(32歲,譯音),昨天承認兩項欺騙罪和一項僞造文件罪,被判坐牢七個月。
張淑玲謊稱自己失業,向當局騙取援助金,被判坐牢七個月。(海峽時報)
被告自2019年10月起在TVH新加坡有限公司的人事部工作,于去年2月2日遭公司解雇。失業約兩個月後,被告找到新工作,于4月2日開始在Assurance Technology上班。
政府去年3月宣布推出短期援助基金(Temporary Relief Fund)後,明知自己不符合申請條件,被告仍在5月5日上網向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申請援助,稱自己2月2日遭解雇後就一直失業,後來因提交的文件不足遭拒絕。
可是被告不放棄,5月20日再次上網申請援助金,稱3月、4月、5月都沒有收入,提交的公積金記錄以及銀行記錄都刻意只提供到4月份爲止,避免當局發現她已找到工作。當局最終發放2400元援助金給她。
嘗到甜頭後,被告去年8月再次動了騙取援助金的念頭。她在新公司的人事部資料庫中下載裁員信,借此僞造信件,稱由于公司須要收緊人手,因此于9月14日把她裁退。
她將裁員信打印出來後,再次申請援助金,填入假的聯絡人及號碼,申請再次獲得批准。被告去年10月和11月再獲得1600元的援助金,後來因接受調查,當局沒把12月的援助金發放給她。
主控官說,被告預謀幹案,而罪行難以偵查,爲了起到阻嚇作用,避免他人效仿,促請法官判她坐牢至少八個月。
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指她是初犯,已聯系當局爲賠償做安排,懇請法官從輕發落。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七個月,也批准她的申請,讓她展延至9月20日才開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