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放工回家見8歲女兒門牙斷了,一問之下女兒才透露是被母親打掉的。男子檢查家中電眼,發現妻子不僅掌掴猛踢大女兒,4歲的二女兒也曾遭殃,于是報案。
原本不認罪的被告在審訊第一天改變主意。現年38歲的被告共面對11項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罪,前天她承認其中7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被告是一名家庭主婦,與丈夫(37歲)育有3名子女,受害的是現年10歲的大女兒和8歲的二女兒。
案情揭露,由于夫婦倆偶爾會把3個孩子獨自留在家中,因此于2018年12月19日在家中客廳安裝電眼。
38歲家庭主婦虐打女兒,拉頭發、拉耳朵、踢她等,前日認罪,展期下判。(iStock示意圖)
2019年6月18日,被告的丈夫放工回家,見大女兒的門牙斷了,一問之下才知道被告對女兒掌掴腳踢,導致她嘴巴流血,門牙都掉了。丈夫沒有質問被告,立即帶女兒到竹腳婦幼醫院求醫。
丈夫過後感到不對勁,查看電眼記錄,發現被告粗暴地掌掴腳踢大女兒,再繼續翻閱電眼畫面,才知道2二女兒也曾被暴力對待。
調查中,大女兒透露,被告從她上幼兒園時已經開始打她,在她上小一之後打得更凶。她說,被告會很用力地打她、掌掴她、用藤條鞭打她、踢她,甚至拉她的頭發。
被告一般在客廳動手,偶爾會拉著女兒的頭發,把她拖進房間繼續打。大女兒說,她不敢告訴父親,因爲擔心被告知道後會打得更凶,也沒有告訴學校老師,因爲她不知道可以這樣做。
針對虐打女兒的行爲,被告稱因爲孩子太頑皮了,是在管教孩子。被告也稱,自己一般只是罵孩子,讓他們待在房裏或是面壁思過,必要時才會打她們。
被告是在2019年6月至2021年8月之間犯案。主控官昨天在庭上播放7個視頻,可見被告殘暴地對待大女兒,將她摔在地上、大力拉她的耳朵、用力扇她巴掌以及踢她等。
被告與孩子接觸 須有大人在
精神科醫生建議,被告與孩子接觸時,必須有大人在場。
被告的精神評估報告指她並無任何精神疾病,並沒有十分相信自己的暴力行爲會給孩子帶來負面影響,也很抗拒轉用其他管教孩子的方式,未來仍有使用暴力體罰孩子的風險。
精神科醫生因此建議,被告往後與孩子接觸時,必須有能確保孩子安全的大人在一旁陪伴。
由于主控官和被告的代表律師都需要時間准備判刑陳詞,法官因此把案件展期至9月29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