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內神通外鬼,4名員工被指共謀監守自盜,串通另一家工程公司的董事,找來了公司的7家分包商董事幫忙僞造單據,半年內騙走公司約970萬元(近3000萬令吉),昨早12人齊齊被控上法庭。
貪汙調查局今早發文告指出,受害的本地公司是Civil Tech私人有限公司。被告顔國量(43歲)及溫國平(41歲)在案發時是公司的項目主管,而陳振泉(39歲)及廖利明(55歲)分別是財務經理及項目經理。
文告指出,4人涉嫌在2016年3月至8月,串通另一家公司的董事黃錫慶(43歲),找了Civil Tech的7家分包商董事協助犯案,僞造單據向公司申請項目的酬勞,總共騙走逾970萬元。
黃錫慶案發時是工程公司Global Civil Engineering私人有限公司的的董事。
5人各面對85項罪名,包括共謀欺騙、共謀僞造文書及共謀隱藏贓款等罪名。
涉嫌犯案的7家分包商的董事同樣在今早被控。案發時是Hua Rong Engineering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的黃治國(47歲)面對20項罪名,他所涉及的金額是140萬元(432萬令吉)。
另外6人是洪來順(57歲)、莊和(48歲)、于英傑(59歲)、王民健(53歲)、蕭炎升(45歲)和陳行利(34歲)。
他們在案發時分別是Dowell Engineeering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Hong Hai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Da Ho Foundation(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Alliance Resources私人有限公司、Rui Feng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以及Housing Replacement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這6人各面對4至10項協助他人僞造文書的罪名。
(圖:檔案照)
12名被告周二早上都出庭陸續面控。其中,顔國量、溫國平及黃錫慶都聘請了同一名律師,律師表示需要更多的時間陳情。
除了廖利明外,其他人都已經聘請或打算聘請律師。
廖利明說,他沒有能力聘請律師,說他承認犯了錯,但對于一些控狀所描述的內容他稱不知情,法官因此安排他的案件在10月12日進行審前會議。
莊和則涉嫌疏忽造成員工在工作時受傷,日前在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下被控,他的案件將展期至10月1日進行審前會議,兩起案件統一審理。
陳振泉和王民健的案子將在10月4日過堂,剩下的被告的案件都將在10月12日過堂。
貪汙調查局強調,新加坡對貪汙及欺騙等犯罪行爲采取零容忍態度,任何欺騙或僞造文件罪成的人將面對長達十年監禁,並可另加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