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稅種主要有公司所得稅、商品和服務稅、關稅、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障稅、房地産稅和勞工稅。新加坡實行較低的所得稅和增值稅,對股利不征預提稅。
新加坡公司所得稅稅率17%,但應納稅所得額在152500新加坡元以下的部分免稅。
新開業公司前三年另有100000新元應稅所得額優惠。新加坡實行單一稅制,公司繳納的所得稅稅款是最終稅款,股東取得的股息,法人股東不再繳納公司所得稅,個人股東可將股息已納公司所得稅抵免個人所得稅。
新加坡對公司和個人取得的資本利得均不征稅。但出于反避稅考慮,如果持股期限較短,出售股權的資本利得會被視爲經營所得征稅。對持股超過20%且持股期限超過24個月的出售股權利得不征稅。新加坡公司發生虧損,可以無限期後轉,但必須通過股權合規測試(50%以上股權沒有變更)。持股75%的集團內公司,可以將虧損在集團內公司之間結轉。
在新加坡境內提供商品和勞務,需要繳納商品和服務稅,新加坡的商品和服務稅與通常所說的增值稅基本相同。基本稅率爲7%,出口商品和對海外提供服務適用0稅率,免稅項目包括金融服務、住房的出售和出租、投資性貴金屬的進口或本地出售等。境外貿易、轉運貿易和代付款項不屬于增值稅征稅範圍。
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居民與非居民分別適用不同稅率。凡在新加坡永久居住或履行職務達183天的,即成爲新加坡居民。居民應就其發生在新加坡或來源于新加坡的所得,或彙入新加坡的國外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新加坡個人所得稅實行9級超額累進稅率制,自2006年起,個人所得稅稅率保持在0到20%之間。
新加坡對非居民的工資收入,按15%稅率或按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計算較高者征收;對于非居民的董事費、房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收入,按照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稅率。
個人所得稅征稅年度爲1月1日到12月31日,申報截止日期爲下一年的4月15日。納稅人收到稅局發出的稅務單據時才需要繳付個人所得稅。海外員工離開新加坡時,公司有義務在30天前向稅務局申報並提供有關該員工的收入信息,填報海外員工稅務清單,據以計算並扣繳個人所得稅。
新加坡有很多稅收優惠政策。如政府大力推行“總部計劃”,將入駐新加坡的外國企業分爲商業總部、營業總部、區域總部和國際總部等類別,分別制定了相應的優惠政策,並提供良好的環境、服務及設施。
爲鼓勵貿易公司開展業務,新加坡實行了“全球貿易商計劃”,對所有合同的貿易收入適用10%的優惠稅率,在現有計劃下獲准的全球貿易企業,獲得5%的優惠稅率。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獲得擁有股權的海外子公司紅利,可免繳公司所得稅。該公司若將其轉給區域子公司或彙入新加坡總部,也不增加任何稅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