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1年新加坡發生一場大暴動,被稱爲“反天主教暴動”。嚴格來說,這是一場爲權勢與錢財,私會黨謀劃的“警匪戰大暴動”。
1851年的伊麗莎白公主種植園丘。(互聯網)
1851年,新加坡發生一場大暴動,後來人們都以“反天主教暴動”(Anti-Catholic Riots)稱之。個人認爲,這名稱沒恰當地反映真實曆史。
這場新加坡史上最早的大暴動,主要目的不是具體地針對宗教——反天主教信仰與活動,暴徒沒有要求別人放棄宗教信仰,或去信奉別的宗教;也沒有蓄意破壞教堂,以殺害傳教士和信徒爲暴動目標,更不是對其他宗教有歧見而發生沖突。故此“反天主教暴動”的說法是“妄下定論”。至于把在這場暴動犧牲的死難者追贈爲“殉道者”(martyr),則言過其實。嚴格來說,這是一場爲了權勢與錢財,私會黨謀劃的“警匪戰大暴動”。
至于暴動的死亡人數有500多人,也懷疑是誇大數字。
私會黨利益被侵犯
中國移民在19世紀大量湧入南洋,以新加坡爲安居謀生之地。移民當中好些在中國已信奉天主教。他們來新加坡,安頓下來之後,與當地傳教士接觸,繼續宗教活動。
在1848年,新加坡全島有800多處種植園,以種植甘蜜和胡椒爲主。園主全是華人,以潮州人居多,且信奉天主教。這些人沒有贊助、捐獻或按時向私會黨繳交保護費等,亦不參與和私會黨有關的活動,和廟宇的祭祀活動,以及捐獻香油等,使當時的私會黨,尤其是最強大的天地會(義興會)招募移民入黨人數減少,會費等收入縮減,影響黨的地方勢力及掌控力削弱,難以擴大組織。
這讓有超過萬人黨員的私會黨,不免怪罪天主教會“吸收”他們要的人成爲教徒,對“競爭對手”産生不滿與怨恨,對教會反感日增。這些私會黨員,主要是在種植園工作的中國契約勞工,沒有宗教信仰。這無形中形成兩大集團,一方擁有很多羅馬天主教教徒,另一集團則有很多被招募(威逼)的勞工,宣誓加入私會黨成爲黨徒。本來這兩大團體河水不犯井水,相安無事,可是壞在一方的利益被侵犯,權益受損。
私會黨方面也懷疑對方偷運鴉片進入種植園內,這犯了他們的專利經營鴉片“特權”。因爲這緣故,天地會連同其他私會黨懷恨在心,謀劃以武力對付信奉天主教的商人報複泄憤,同時以此阻止教會日益壯大的影響力。
大暴動發生在1851年2月15日,私會黨暴徒率先發難,沖入種植園,肆意掠奪,焚燒華族天主教徒的園丘,但不見有蓄意破壞或焚燒教堂建築物,或追殺神父或傳教士等。
27園丘遭襲擊
早在19世紀50年代開始,私會黨徒襲擊華人基督徒的種植園事件時有所聞,但這一次是有預謀與組織的。
暴徒選在2月15日這一天起事,是他們知道教會主持毛度逸神父(Fr Mauduit)請病假回法國治病;碰巧當天教堂代主持伊薩禮神父(Fr Issaly)去裕廊區的雙溪贲耐(Sungei Benoi),探望一個教徒的生病妻子。趁兩名神父遠離工作崗位,私會黨徒開始搶劫,向在園林內工作的天主教徒(非私會黨員)下手。
一開始,暴徒在克蘭芝和武吉知馬區一帶襲擊掠奪,再轉移到其他地區,共有27處園丘被暴徒襲擊。劫匪沖入種植園,把儲藏在貨倉內大量的甘蜜和胡椒劫走,亦傳聞有人被綁票。據知,無數天主教徒園丘勞工,倉皇往市區逃命。暴亂的情況一面倒,沒有聽聞雙方有格鬥、駁火,或是持械反抗。
這次的大規模暴亂,天地會大本營設在陳厝港(現在馬西嶺與兀蘭一帶),鎮暴警員則以巫許港作爲基地。當警員們越過大的橋梁時,大批暴徒從陳厝港各山頭湧現“迎戰”,在華人廟宇附近和警員駁火,天地會的勢力與實力,可見一斑。事後一名陪審官指控私會黨,“強大惡勢力,素爲華人的各階層所畏懼”。
佘有進出面調停
暴亂發生11個小時後,殖民地政府采取鎮暴措施,在暴亂的中心地帶——武吉知馬路增加10名警察,還把港口炮船上的12名船員調往格蘭芝,但這調動起不了作用。警察開始搜捕暴亂歹徒,有一小隊前往格蘭芝搜查拘捕暴徒時,在回返武吉知馬途中遭暴徒攻擊,有好些警員被打死。殖民地政府動員印度籍囚犯,加上來自馬德拉斯土著步兵(Madras Native Infantry)的特遣小分隊協助警察平亂行動,結果十多名暴徒被殺。
這起五天的“1851年新加坡反天主教暴動”,共30處的種植園被縱火焚毀,包括非教徒園主的種植園。這次暴動波及的地區很大,包括天主教徒老板在克蘭芝及武吉知馬所擁有的種植園,以及實龍崗或後港一帶的種植園。
當時的華僑僑領,號稱甘蜜大王的富商佘有進(1805-1883)出面調停,有關的非天主教徒華人商人(相信與私會黨有關),答應賠償受害天主教徒華人種植園園主的損失,共叻幣1500元 (估計約今日15萬元)。
1851年3月28日《新加坡自由報》報道,這筆賠款的條件是,基督徒華商不追究還在潛逃的肇禍者。但過後有三人被判驅逐出境,送去印度孟買服刑。
盡管如此,事後兩團體人馬還不時有越過對方地盤,發生零星小規模的沖突事件。當時的總督威廉·巴特衛(William Butterworth,1801-1856)並沒有采取更嚴峻的手段對付私會黨活動,認爲政府此次實行的制暴懲罰,足以産生威懾與阻嚇作用。
500人被殺害的出處
這起暴動有多人相信有500人被殺害,當時有很多人說死者爲了信仰及捍衛宗教而犧牲,成爲殉道者(martyr)。
但陳詹士(James Tann)在2012年的博文,以及其他的調研認爲,早期新加坡的天主教團體人數,才不過寥寥數百人。1830年末,法國傳教士來到新加坡時,全新加坡約有400天主教徒。在1851年,教徒衆多的克蘭芝區,人數從100人增加到300人。
說500人遇害令人難以置信。關于此事,只因殖民地工程師、囚犯總監、總督副官、陸軍少校麥奈雅(John McNair,1828-1910)曾寫:“……實際上有500多人被殺害,其中有許多人是農場主人,華人富豪的信教者……”不過,當時的教會主教博祖(Bishop Bocho),沒有在他任何的記錄提到此事。
根據1851年3月5日《陸上自由報》(Overland Free Press)的報道,該暴動事件只有十來人被殺害,這則新聞是由警方發出。同時,《新加坡自由報》當時也沒有報道此次事件,可見這起事情並沒有嚴重到引人注目,以及有新聞價值的大事。
陳詹士認爲,麥奈雅是後來從印度獄卒那裏聽來,關于1851和1854年兩次大暴動的追述,誤把1854年的四五百人死亡,當作1851年暴動的死亡人數。
文 / 何乃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