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龍總理起訴“網絡公民”主編許淵臣與文章作者誹謗,獲判勝訴,除了早前獲得的21萬元賠償,高庭昨天下令許淵臣再賠償總理逾8萬元的訟費與堂費。
總理新聞秘書張俪霖答複媒體詢問時重申,總理將把所得賠償金捐作慈善用途。
案件昨早在內堂審理。辯方律師林鼎之後在個人面簿貼文透露,高庭法官林茵倩裁定總理可再獲賠約8萬7833元的訟費與堂費。
“網絡公民”(The Online Citizen)2019年8月15日在網站刊登一篇文章,題爲《總理夫人何晶奇怪地分享了一篇與家人斷絕關系的文章》。總理隨後對許淵臣與文章的馬來西亞籍作者魯巴星妮發起誹謗官司索討賠償,並要求法庭發布禁制令,阻止許淵臣繼續發表這篇文章。
未完整申報資金來源 “網絡公民”執照已吊銷
上個月1日,高庭裁定總理勝訴並可獲得21萬元賠償。這包括16萬元的一般損害賠償(general damages)和5萬元的加重賠償(aggravated damages)。總理可向許淵臣或魯巴星妮或兩人索討一般損害賠償,數額不可超過16萬元,加重賠償則由許淵臣承擔。
許淵臣之前已通過衆籌籌得逾21萬元。
此外,“網絡公民”由于未完整申報資金來源,上個月14日被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吊銷類別執照,其網站及社交媒體頁面目前全面下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