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證券投資者協會(SIAS)解釋,淡馬錫控股對勝科海事(Sembcorp Marine)提出強制性有條件現金收購獻議(mandatory conditional general cash offer)只是“按照收購條例”,散戶無需遵循任何條例而強制接受。
淡馬錫控股以每股8分收購它尚未持有的勝科海事股權,引起部分散戶投資者的疑慮。證投會會長大衛·傑樂(David Gerald)在接獲股東反饋後撰文解釋,股東須清楚獻議中“強制性”和“有條件”的正確意義,股東目前有三項選擇,即按兵不動、接受淡馬錫獻議或在公開市場脫售股票。
勝科海事9月17日披露,淡馬錫控股獨資子公司Startree Investments將認購勝科海事15億元附加股計劃的49.3%份額,持股率因此從42.6%升至46.6%。根據收購條例,任何持股30%至50%的控股股東在六個月內增持股權超過1%,就必須提出強制性全面收購。獻議價須是獻議提出前六個月內的最高價。
傑樂表示,“強制性”針對Startree Investments,而不是股東。另外,獻議將在11月3日下午5時30分截至,“有條件”是指淡馬錫屆時持股權須超過50%,否則獻議就會失效,須將已收購的股權退回給股東。
他強調,股東選擇持股與否,將取決勝科海事的前景,不管勝科海事與吉寶企業(Keppel Corp)岸外海事合並計劃能否實現。“所有迹象都表明各相關方都有意保持勝科海事的上市地位,及盡最大努力確保公司恢複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