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男子強奸與性侵親生女兒長達三年,甚至買避孕丸再貼上“咳嗽藥”的標簽,企圖騙年僅11歲的女兒服藥。女兒心生懷疑,把藥物交給母親,男子在妻子的質問下承認,他因擔心搞大女兒的肚子才這麽做。
原籍中國的男子面對法定強奸、企圖強奸、性侵和非禮等11項控狀。他昨天在高庭認罪後,被判坐牢21年和鞭打24下。
高庭司法委員菲立·惹耶勒南昨天下判時,斥責男子不僅沒有照顧女兒,反而傷害她,違背了女兒對父親的信任,並且是預謀在妻子睡覺或出外工作時犯案。
被告的罪行對家人造成了創傷,司法委員希望時間能治愈一家人所承受的傷痛。
這起強奸案發生于2017年至2019年之間,受害女童當時介于九歲至11歲。爲了保護女童,法庭谕令不准報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據案情,被告與妻子2007年在中國結婚和生下女兒。夫妻倆隔年移居新加坡,不久後取得永久居民權,並且在2010年接女兒來新加坡一起生活。一家人住在淡濱尼一帶的組屋,妻子在2015年産下一子,一家四口睡在同一臥房。
被告從2017年開始性侵當時九歲的女兒。起初,他在夜裏趁女兒睡覺時非禮她,之後開始性侵。被告通常選擇在家人睡覺或妻子上午外出工作時犯案,平均每個月性侵一次。
女童在學校上性教育課後,意識到父親的行爲是錯的,她開始對被告說“不要”,也曾把他推開,但都未能阻止被告犯案。
2018年10月,在女童過了11歲生日不久後,被告多次強奸女兒。他警告女兒不准告訴外人,女童也感到絕望,覺得即使把事情說出去也沒人能幫她。
2019年3月12日,被告開始擔心女兒會懷孕,于是上網訂購避孕藥,再貼上“咳嗽藥”的標簽,吩咐女兒服藥。沒有咳嗽的女童心生懷疑,決定把藥物交給母親。
被告在妻子的質問下,終于承認性侵犯女兒,並且擔心女兒懷孕。妻子隔天上警局報案。
代表律師爲被告求情時說,被告對自己的罪行感到很後悔,如今女兒與妻子已原諒他,並且積極與被告修複關系。妻子昨天也出庭聽審,司法委員批准她在聆訊結束後,與被告短暫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