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慧 報道
持有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的男子涉嫌爲了不要到政府指定地點履行居家通知,在抵達樟宜機場時申報虛假資料,稱自己符合在家裏履行居家通知令的條件,結果執法人員隔天上門檢查,卻發現他與另兩人同住。
移民與關卡局昨天發文告表示,來自台灣的陸易寅(譯音,48歲)昨天被控上國家法院,面對一項抵觸傳染病法令的控狀。
根據控狀,被告被指于今年7月14日從樟宜機場入境我國時,申報虛假資料。
他在申請豁免到指定設施履行居家通知時,涉嫌在表格中申報稱他將獨居,或與有同樣旅遊史的家庭成員一同履行居家通知14天。
執法人員隔天到被告住家檢查時,卻發現他與另兩人同住,而這兩人並沒有與被告有相同的旅遊史,被告因此違反條例。
被告面控後,控方表示需要時間完成調查,而被告則申請出國。
法官最終允許被告出國,並批准他以5000元保釋在外,案展明年1月7日過堂。
根據傳染病法令,爲了不要到指定設施履行居家通知而虛報者若罪成,可面對長達六個月監禁、罰款高達1萬元或兩者兼施。外國人持有的准證也可能被撤銷或縮短。
當局指出,所有選擇在住家履行居家通知的入境者,應該時刻留在家中,當局將通過電子追蹤和突擊檢查來監督他們。
當局也強調,民衆須認真看待有關健康、旅遊和居家通知相關的申報,呈報真實准確的資料,否則當局將依法嚴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