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工人黨議員辣玉莎稱有警員不當對待強奸案受害人,刑事偵查局嚴重性罪案組已于本月7日和15日發電郵給她,要求她聯系警方安排面談,但辣玉莎至今沒有回複。
辣玉莎:若議長許可 將在國會複會時發表聲明
對此,盛港集選區議員辣玉莎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由于此事與她在國會發表的演講有關,她將在取得國會議長陳川仁許可的前提下,于國會下月1日複會時就此事發表聲明。
辣玉莎今年8月3日在國會提出有關賦權女性的休會動議時說,自己三年前陪同一名25歲強奸案受害人到警局報案。辣玉莎稱女子後來哭著從警局出來,因爲據女子所說,警員評論了她的穿著以及她喝過酒這件事。
對此,新加坡警察部隊昨天發文告說,辣玉莎至今沒有提供有關此案的進一步詳情,以證明她對警員的指控。
警方爲找出此案,已大範圍查找記錄,但無法找到辣玉莎所提的這個案件或涉嫌處理此案的警員。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在本月4日的國會上,曾求辣玉莎提供更多資料,協助警方調查這個指控,如受害人報案的是哪一所警局、月份和其他詳情。
當時,辣玉莎以保護受害人隱私爲由,拒絕提供任何細節。尚穆根說,警方將要求辣玉莎前去面談。
警方昨天在文告中透露,負責調查強奸案的刑事偵查局嚴重性罪案組已于本月7日電郵辣玉莎,要求她最遲在上周四(14日)與警方聯系,安排面談。
警方也向辣玉莎保證,將盡一切可能,保護受害人的身份不被公開。他們上周五(15日)再發送另一封電郵,提醒辣玉莎最遲在本周一(18日)與警方聯系。警方至今未收到辣玉莎的回複。
警方重申,已大範圍查找記錄,並沒有找到辣玉莎描述的事件,警方無法確認此事是否真的發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