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男子與兩名同謀利用網上賭博平台,非法“開桌”經營撲克牌遊戲,三個月內所收取的下注金額超過200萬元。被判坐牢20個月的男子認爲刑罰過重,今早(10月21日)上訴至高庭但被駁回。
被告朱義能面對一項抵觸遠程賭博法令的控狀,指他在2017年9月23日至隔年1月5日,在一個名爲“PPPoker”的網上賭博平台上,非法經營撲克牌遊戲。
根據案情,被告與一名同謀自2017起開始在“PPPoker”玩線上撲克牌遊戲,並且在平台上認識。
兩人之後決定開設自己的撲克牌賭局,並找來另一名同謀協助管理賭博活動,包括邀請玩家入局。被告則負責收取賭注和計算收入等。
他們的非法撲克牌賭局經營了約15周,共收取了216萬6741元的賭注。
被告的代表律師今早上訴時指出,被告犯案時只有22歲,一時糊塗才會犯錯,如今對自己的行爲感到非常後悔。律師也稱,被告並沒有從非法活動中獲利,希望法官判他坐牢一年即可。
不過,高庭法官認爲,法庭在判刑時會考慮非法賭博活動所收取的總投注金額,而本案的投注金額超過200萬元;按照過往判例,被告接受20個月的監禁並非過重的刑罰,爲此駁回他的上訴。(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