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妻8年無兒女,修車廠老板搞上小三,三年抱兩,竟要求“盡快”完成離婚手續,以迎娶小三,給母子名分留在本地,但申請被駁回。
根據判詞,這對夫妻于2012年3月18日結婚,妻子去年11月提出離婚申請,但由于丈夫修車廠的市價問題懸而未決,離婚程序尚未了結。
兩人無兒無女,丈夫過後搞上小三。小三已在去年5月7日爲他生下了孩子,如今也將在明年1月生下第二胎。不過,由于小三並非本地人,丈夫急著離婚,迎娶小三進門,好給她一個名份,不讓第二胎也成私生兒,因此向法庭申請先擱置修車廠估價問題,讓他先離婚。他也稱,自己每月只有1400元收入。
丈夫的律師引述移民局網站資料指出,小三和孩子在本地能否合法居留,主要是看丈夫是否和她結婚。
高庭法官駁回上訴,指雖然網站注明了資料,還是可能有破例或內部條規,而且夫妻兩人已經分居多年,丈夫已經准備好重新過自己的生活。然而,離婚案一天未了結,兩人還是夫妻。
法官指出,既然小三生兒已有一年半,丈夫可待離婚後再讓孩子身份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