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方發的文告,警方針對余偉忠和丁國楚涉及遠程賭博的案件展開調查時牽出另一起案件,發現兩人還預謀要幫涉及10億元騙案的公司董事黃有志棄保潛逃,而另一人潘冠偉也涉及參與其中。
兩名男子因涉嫌抵觸遠程賭博而被警方調查,結果一查之下,兩人和另一名男子還涉嫌串謀制定逃跑計劃,企圖幫助涉及10億元騙案的公司董事潛逃出國,以換取50萬元酬勞。三人昨天被控上庭。
根據警方發的文告,警方針對余偉忠(37歲)和丁國楚(63歲)涉及遠程賭博的案件展開調查時牽出另一起案件,發現兩人還預謀要幫涉及10億元騙案的公司董事黃有志棄保潛逃,而另一人潘冠偉(31歲)也涉及參與其中。
這三人昨天各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控狀指他們在今年4月企圖通過多人聯系黃有志,余偉忠也涉嫌指示丁國楚找尋逃跑出境的途徑。
黃有志(34歲)是Envy Asset Management(EAM)和Envy Global Trading(EGT)的董事,他涉嫌從2017年10月至2021年2月期間,欺騙約958名投資者投入逾10億元到鎳(nickel)貿易投資計劃而被控。
控方今年7月針對黃有志的保釋問題在庭上揭露當局掌握的資料,有三人曾商議擬定潛逃計劃,幫黃有志通過陸路或海路偷渡到馬來西亞,相信以此可換取50萬元酬勞,但他們在接受調查前並未聯系上黃有志。控方基于不排除黃有志若獲保釋,會付諸潛逃,要求法官撤銷他的保釋金,或把保釋金訂在600萬元。
黃有志的代表律師當時反駁說,不清楚三人從何處聽聞黃有志有意潛逃的“謠言”,實際上完全沒有依據。
黃有志早前面對51項控狀,前天(25日)再被加控18項控狀,包括欺騙、僞造文件、抵觸公司法令和破産、重組與解散法等。綜合新控狀,他被指從去年10月至今年2月,欺騙兩人投資超過1900萬元,他也涉嫌僞造至少13份電子文件,並教唆他人提交虛假文件謊稱公司的繳足股份資本(paid-up share capital)從1000元增至100萬元。他目前以400萬元保釋在外,案展12月20日過堂。
至于昨天被控的三人,除了潘冠偉,余偉忠和丁國楚還分別面對三項和兩項抵觸遠程賭博法令的控狀。
余偉忠被指幫名爲“阿強”的人收取至少7661元的萬字票賭注,並協助在網上下注,以及花2萬3300元在網上下注球賽。丁國楚則涉嫌幫名爲“Ah Pui”的人經營賭博賬號,以及花447元在網上投注萬字票。
丁國楚和潘冠偉分別以1萬5000元保釋,案展11月17日過堂。余偉忠以3萬元保釋在外,案展11月3日進行審前會議。(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