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男子聲稱動了脊椎手術後變得四肢無力,甚至患上性功能障礙,他指責國大醫院疏忽,沒有及時做出正確診斷,導致他延誤接受治療,爲此向院方索償但被高庭法官駁回。
法官:即使提早動手術 未必取得更好治療效果
朱漢德法官認爲,男子首兩次求醫時,只是投訴胸口疼痛和心跳急速,醫生沒有發現任何疑似與頸椎脊髓神經病變有關的病症,而且即使男子提早動手術,沒有證據顯示他可取得更好的治療效果。
無業男子蘇健昌向國大醫院發起索償官司,案件于今年7月在高庭開審,朱漢德法官審理後,昨天發表書面裁決。
根據判詞,蘇健昌在2011年3月16日至5月24日之間,五次前去國大醫院求醫。第一次,蘇健昌起身後感到胸口疼痛,加上之前兩周也出現心跳偏快的問題,他于是前往國大醫院急診室。醫生爲他進行檢查和照X光後沒有發現異樣,但決定讓他住院做進一步觀察。
隔天,蘇健昌的胸口疼痛問題好轉,他也能順利完成跑步機測試。醫生認爲他是出現非典型胸痛問題,在配給他止痛藥後就讓他出院。
幾天後的淩晨3時,蘇健昌因突然感到呼吸困難,又一次到同一個急診室求醫。之後,他不時感覺到四肢無力和行動困難。
同年5月13日,蘇健昌第三次回到急診室,醫生完成檢查後,認爲蘇健昌可能患有頸椎神經根病症,並建議他按照原定預約,七天後去見神經學部門醫生。
蘇健昌分別在5月20日和24日前去國大醫院神經學部門和急診室。院方之後診斷他患上頸椎脊髓神經病變,6月3日爲他動手術。
根據訴方的說法,蘇健昌在手術後變得四肢無力,須靠拐杖走路,甚至出現性功能障礙。訴方指責國大醫院疏忽,沒有妥當地進行檢查和及時准確診斷他的病情,導致他延誤接受治療。
但法官認爲,在首兩次到急診室求醫時,蘇健昌是申訴自己胸口疼痛,醫生也沒有發現他四肢麻痹或無力。當他第三和第四次去醫院時,醫生開始懷疑他的病況可能與頸椎神經有關,但沒有緊急惡化的迹象。
法官指出,就如專家證人所供稱的,沒有證據顯示院方拖延診斷病情;即使起訴人更早接受手術,也未必能取得更好或不一樣的治療效果。由于訴方未能充分證明院方疏忽,法官最終駁回蘇健昌的索償訴求。(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