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展開爲期兩個月的掃黃行動,86人因涉嫌涉及賣淫相關活動被逮捕。
刑事偵查局聯同七大警署,在全島展開爲期兩個月的掃黃行動。在10月31日結束的突擊行動中,警方掃蕩了宏茂橋、馬裏士他、武吉巴督、芽籠、基裏瑪、牛車水、實利基、烏節、歐南、大巴窯及實龍崗上段等地的公寓、酒店和住宅單位。
警方發表文告表示,介于22歲至54歲的83名女子及三名男子,因涉嫌涉及賣淫活動被警方逮捕,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警方強調,任何人刻意招攬、接受或同意用賣淫服務換取利益,或提供協助女子或女孩賣淫的服務,一旦罪成,將被判監禁不超過七年與罰款不超過10萬元。
男性重犯者一旦被判坐牢的,還可被判鞭刑。
根據建屋局的條款,屋主有責任進行例行檢查,確保租客沒有濫用單位,包括進一步分租單位或對鄰居造成滋擾。
文告也指出,任何單位的業主或業主代理人,若分明知道租戶進行色情活動,卻依然出租單位,也將會在婦女憲章下被提控。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監禁五年或罰款10萬元,或兩者兼施。
重犯者則會面臨最高罰款15萬元,或監禁七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