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清潔工不滿被要求做額外工作,與主管起爭執對他鎖喉,主管反擊暴打對方面部至骨折,結果判監三個月。
被告張金龍(40歲,譯音)案發時是文華大酒店的清潔工,也是受害者的主管,他昨天(11月16日)承認一項蓄意傷人控狀。
案情顯示,今年8月2日,被告和受害者值晚班,受害者當時在廁所裝水准備打掃,被告進入廁所後,要求受害者清理5樓的辦公室垃圾桶,但受害者表示那是早班員工的職責,拒絕清理。
兩人針對工作分配起了爭執,期間雙方爆粗口,被告也用手指了受害者。
事後,受害者對被告鎖喉,導致被告的手機掉在地上,被告不甘示弱反用雙手掐受害者的脖子。
期間,被告也朝受害者的臉部揍了幾拳,受害者則拳打他的胸口。
被告嘗試離開廁所,但受害者用手環繞他的頸項,暴打他身體,被告推開受害者,最終兩人跌在地上。
兩人事後向經理投訴,受害者當時流著鼻血被令回家,隨後求醫時發現鼻子骨折,住院四天。
控方指出被告作爲主管不該以暴制暴,要求法官判他至少3個月監禁。
代表律師指出被告當天已向受害者道歉,公司支付受害者逾5000元的醫藥費,被告會逐漸償還這筆費用。法官最終判被告入獄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