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軍人的崇敬,小時候是從鄰居兵哥哥的那身軍綠開始的;後來是從電視裏的哪裏有困難、哪裏有災難,哪裏就有軍人感受到的……。然而,不知從何時起,類似這種“默哀!消防員爲救輕生女子墜樓,不幸犧牲”事件,讓我心裏堵得慌:軍人的奉獻精神怎麽就被那些不珍惜生命的人群消遣了。這麽年輕的生命,讓他的家人如何承受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悲傷。
這是一個物質豐富的經濟時代,也是一個缺失生命教育的年代。盡管以前生活條件很一般甚至是困難,但我們接受的確是熱愛生活、珍惜生命的質樸教育。
在新加坡居住的時間裏,除了感受到發達城市的繁榮外,對其中的法律法規也是感同身受。比如“自殺犯法”:根據新加坡法律,企圖自殺者可被判坐牢1年或罰款。注:經過2019年的法案修改,企圖自殺刑事罪已被廢除。
是呀,因爲自殺常常伴隨著對他人的驚嚇,譬如跳地鐵,不僅影響地鐵運行,更讓周圍無辜的行人被迫看見血肉模糊的死亡景象,對他們的精神有不可預知的傷害。即使是自己在家上吊或吞安眠藥,死相恐怖,也常常會給毫無心理准備的第一個發現者很大的沖擊,所以必須要禁止。如果有人去施救,可能也會存在救援者的意外受傷和死亡。
盡管這條法律,遭到其他國家的吐槽,到時珍惜生命、不占用公共資源,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到的。同時也不要去教唆他人自殺,否則是屬于刑事罪:教唆未成年或缺乏心智能力者自殺得逞,可判死刑或終身監禁,或坐牢長達20年;如果未成年或缺乏心智能力者自殺未遂,教唆者可判坐牢長達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