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環境局稽查員發現在組屋電梯處一帶抽煙吐痰後,非但不肯提供個人資料,還恐嚇執法人員,謊稱自己得冠病,結果遭罰款1500元。
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7月3日晚上7時09分,地點在東陵福路一帶的組屋底層。
案情顯示,兩名環境局稽查員案發當天晚上,在東陵福路一帶組屋區巡邏,看見被告傅良財(譯音,43歲)在電梯處抽煙,並往溝渠吐了兩次痰。
兩名稽查員于是上前采取行動,但被告不肯提供個人資料,還想趕緊離開現場。
一名稽查員見狀,便告知被告說,如果不合作,那他們唯有報警處理。
被告表示自己不願繼續等下去,他挑釁稽查員報警,還叫稽查員閉嘴,並稱自己剛患上冠病。
被告之後乘電梯離開,稽查員因安全問題,沒有追上去。
被告因阻止稽查員開罰單,也不肯提供個人資料,行爲觸犯兩項控狀,他在認罪後,于昨天被罰款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