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兼人力部高級政務部長許寶琨醫生解釋:“目前各方若不滿彼此,不是無能爲力,就是尋求金融業爭議調解中心幫助。CCRP小組,尤其包括醫學專科學院,就能提供臨床方面的專科評估,化解相關糾紛。”
衛生部設立自願式臨床索賠解決程序,即日起私人綜合健保計劃的保戶、保險業者,以及醫生和醫療機構,可通過新程序化解彼此之間的臨床索賠糾紛。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新加坡醫藥協會和新加坡人壽保險協會圍繞私人綜合健保計劃(Integrated Shield Plan,簡稱IP)的分歧日益加深。衛生部今年4月委任醫療保險多方委員會,促進醫療服務供應者、保險業、消費者和官方機構代表合作,共同解決圍繞醫療保險的課題。
衛生部兼人力部高級政務部長許寶琨醫生前天在記者會上宣布,委員會半年來與各方討論並提出的兩大建議已被衛生部接受。
第一項建議是擴大指定醫生(panel doctor)的人數,讓保戶可從更多專科醫生中選擇。
其次是設立臨床索賠解決程序(Clinical Claims Resolution Process,簡稱CCRP),化解IP各方之間與索賠相關的糾紛,範圍包括保戶得不到應有的理賠,以及機構或醫生過度收費或治療等臨床問題。
非關臨床等糾紛,如保險公司無故斷保,則應繼續向現有的新加坡金融業爭議調解中心(FIDReC)投訴。
臨床索賠解決程序由新加坡醫學專科學院(AMS)秘書處管理,會指定五名與案件沒有相關利益的匿名人士,目標是在12周內解決糾紛。五人小組成員包括來自學院的相關專科醫生、保險公司醫療總監,以及消費者協會代表。
許寶琨解釋:“目前各方若不滿彼此,不是無能爲力,就是尋求金融業爭議調解中心幫助,但中心不具備臨床判斷,可能無法處理臨床相關的問題。而CCRP小組,尤其包括醫學專科學院,就能提供臨床方面的專科評估,化解相關糾紛。”
糾紛各方必須自願加入流程並簽署合約,答應遵守或履行解決結果。若一方不願加入,就得通過現有的渠道如金融業爭議調解中心解決問題。
許寶琨強調,糾紛雙方必須證明已嘗試直接聯系對方解決問題但無效,才能訴諸臨床索賠解決程序。
因保險公司原就有內部糾紛機制,若保戶或醫生不滿賠償,應先向保險公司提出。在保險公司做出最後答複後的六個月內,投訴者可向CCRP小組提出申請介入的要求。
曾因同個問題被小組作出不利裁定的醫生、醫療機構或保險公司,以及涉及可危害病患安全或有明顯犯罪活動的案例,將轉交給衛生部、新加坡醫藥理事會或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保險公司、醫生和醫療機構只有在過去五年內已與對方發生過至少兩次類似糾紛,第三次時才可申請由CCRP小組解決糾紛。而若投訴者是保戶,首次遭遇過度收費和治療或不予理賠時,就能要求小組介入。
收費方面,提案的保戶須繳交50元,醫生爲200元,醫療機構或保險公司則須支付500元。費用不含消費稅。衛生部索賠管理處醫療主任唐美靈透露,小組預計每年可處理60到70宗與IP理賠有關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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