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叔搞婚外情,帶女友上酒店開房,卻疑嫌棄房間而起了爭執,不僅對女友猛踢掌掴,還拿起一旁的熱水潑向她,今天將被控上庭。
警方昨早發文告指出,當局于今年4月11日下午1時15分接獲通報,指一名51歲男子與一名女郎起爭執後,用腳踢她,還掌掴她。
據《新明日報》記者探悉,兩人是情侶關系,女友40來歲,來自中國,不過以什麽身份入境新加坡有待確定。
男子涉嫌對女友腳踢摔巴掌。(示意圖)
兩人早前入住金沙酒店,但進入房間後,火爆叔疑不滿女友預訂的房間不合他意,兩人因此大吵了起來。
期間,女友試圖離開房間,卻被男子阻撓,兩人互相推搡,火爆叔被惹怒,腳踢對方,再打了女友一巴掌,導致她臉紅腫。
女友也不甘示弱,和火爆叔拉扯了起來,甚至抓傷對方,然後火爆叔隨手從旁邊拿了一杯熱水就往女友身上潑去。
女友胸口被燙傷後,兩人才停止了吵鬧,之後就離開了酒店。
男子涉嫌向女友潑滾水。(示意圖)
女友相信傷勢並無大礙,事後報警,火爆叔過後被逮捕。
根據警方文告,調查指火爆叔除了攻擊女友外,還發電郵給對方的女兒,並在電郵內侮辱女友。不過,女友女兒是否在新加坡或在中國有待跟進一步的調查。
火爆叔被捕後,今天將在蓄意傷人、刻意騷擾,以及危險手段蓄意傷人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火爆叔的行爲觸犯抵觸防止騷擾法令,罪成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元,或坐牢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使用危險手段蓄意傷人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罰款、鞭刑或上述刑罰結合執行。
若蓄意傷人罪成,他也可面對最長3年監禁,或罰款5000元,或兩者兼施。
《新明日報》記者昨早走訪火爆叔住家,他的妻子前來應門,並表示現今不方便講太多。
她透露,丈夫從事房地産,兩人並未離婚,還育有孩子。
對于丈夫惹官司一事,她稱,對方事情她不懂,都交由丈夫去解決,也直言不管他的事。
根據會計與企業管制局資料,火爆叔曾在2003年設立保健品公司,不過該公司于2005年結束營業。
另外,婚姻記錄顯示,火爆叔在1993年1月與一名許姓本地女子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