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因非法收取萬字票和提供非法線上賭博服務而被警方調查,結果調查驚爆兩人和另一名男子串謀制定逃跑計劃,企圖幫涉及10億騙案的公司董事潛逃出國,以換取50萬元(約154萬令吉)酬勞,3人昨早被控上庭。
根據警方發出的文告,警方早前針對37歲男子和63歲男子涉及遠程賭博的案件展開調查時,進一步發現兩人被指有計謀要幫涉及10億騙案的公司董事黃有志棄保潛逃,而另一名31歲男子也涉及參與該計劃,3人昨早被控上國家法院。
黃有志是Envy Asset Management私人有限公司和Envy Global Trading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他被指從2017年10月至2021年2月期間,欺騙約958名投資者投入逾10億元(約31億令吉)到鎳(nickel)貿易投資計劃。高庭後來下令清盤Envy公司。
黃有志被加控18項控狀,目前以400萬元保釋在外。(海峽時報)
余偉忠(37歲)、丁國楚(63歲)和潘冠偉(31歲)被指得知黃有志被警方調查和被控上庭後,密謀要爲對方提供潛逃方案。
他們昨早各面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指3人在今年4月企圖通過多人聯系黃有志,余氏也涉嫌指示丁氏找尋逃跑出境的途徑。
根據早前報道,控方今年7月在庭上揭露當局掌握的資料顯示,3人曾商議擬定潛逃計劃幫黃有志通過陸路或海路潛逃到大馬,但他們在接受調查前並未聯系上黃有志。
黃有志的代表律師當時反駁說,不清楚3人從何聽聞黃有志有意潛逃的“謠言”,實際上完全沒有依據。
丁國楚(63歲)共面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和兩項抵觸遠程賭博法令的控狀。(海峽時報)
余偉忠(37歲)共面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和三項抵觸遠程賭博法令的控狀。(海峽時報)
案情顯示,涉及超過10億元騙案的公司董事周一被加控18項控狀,如今共面對69項控狀。
黃有志早前面對51項控狀,加控的18項控狀,包括欺騙、僞造文件、抵觸公司法令和破産、重組與解散法等。
綜合新控狀,他被指從去年10月至今年2月,欺騙兩人投資超過1900萬元(5851萬令吉),他也涉嫌從2016年至今年僞造至少13份電子文件。
另外,他被指教唆他人向新加坡公司注冊官提交虛假文件,謊稱公司的繳足股份資本從1000元增至100萬元。
控方庭上要求展期8周,以完成調查,並強調將保留權力在下次過堂時,針對此次加控控狀或可能面對的額外控狀,向法官申請提高被告的保釋金。
被告目前以400萬元(1232萬令吉)保釋在外,須履行宵禁和佩戴電子追蹤器,也不得靠近至少34個關卡、港口、碼頭、漁場等,以及聖淘沙和烏敏島等約3個鄰近島嶼。
案展12月20日過堂。
潘冠偉(31歲)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目前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海峽時報)
妨礙司法公正
兩名男子也涉嫌協助他人非法收取萬字票賭注和經營賭博賬號,其中一人也被指上網下注2萬多元賭球賽。
余偉忠早前曾被控一項遠程賭博法令的控狀,指他在去年10月14日至28日,幫名爲“阿強”的人向投注者收取至少7661元(2萬3587令吉)的萬字票賭注,並協助在網上下注。
他周二除了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外,也被加控另外兩項遠程賭博法令的罪狀,指他在今年6月21日至27日,花2萬3300元(7萬1742令吉)在網上下注球賽,也涉嫌在去年10月至今年6月,在“阿強”的指示下向代理收錢,或把錢交給代理。
除了余偉忠,丁國楚昨早同樣被控兩項遠程賭博法令的控狀,指他在2017年至今年6月幫名爲“Ah Pui”的人經營賭博賬號。他也被指在今年6月12日至27日,花447元(1376令吉)在網上投注萬字票。
丁國楚和潘冠偉皆表示要聘請律師,目前以1萬5000元(4萬6189令吉)保釋,案展11月17日過堂。余偉忠則以3萬元(9萬2369令吉)保釋在外,展期至11月3日進行審前會議。(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