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推出
外來人員網格化管理系統
三、配合審核
2、如在民警審核中發現填寫錯誤,可由“西安公安服務號”主界面點擊“出站登記”按鈕,調出信息登記頁面,修改完善錯誤信息內容,並保存。直至民警審核確認所有信息准確無誤。
3、到達出站口處仍未登記信息的旅客,可在民警指引下通過檢查站設立的二維碼牌,現場進行信息填報。無手機旅客或無法通過手機錄入信息的旅客,則需現場由民警人工錄入完成信息填報,並通過PC端打印二維碼交給旅客妥善保管後,准予放行。
4、在完成所有審核及防疫工作後,民警會確定完成並放行。
5、在離開機場、火車站後,請于三小時內趕到所填報信息的落腳地。
6、在落腳地小區(賓館、村組)等門口,將有工作人員等待。請主動出示個人專屬二維碼,供工作人員掃描審核。如信息准確無誤,工作人員將予准入,並開啓爲期14天的留觀。若信息有誤,工作人員將現場修改完善信息後,准予進入。
四、留觀隔離
1、到達落腳地具體房屋(間)後,請嚴格遵守留觀隔離規定,並積極配合工作人員工作。
2、工作人員每天將上門兩次,詢問情況、測量體溫,並掃碼確認。
3、留觀期間,若出現咳嗽、發熱等不適症狀,留觀人員應及時告知工作人員,並第一時間戴好口罩前往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規範就診。
4、若留觀期滿一切正常,經工作人員掃描二維碼確認後,留觀人員即可解除留觀。
如拒絕配合檢疫、隔離、治療,擅自離開隔離地,或者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的,將依法予以治安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溫馨提示:按照全國疫情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爲了您和家人、他人的健康和安全,順利到達目的地,請您及時填報“來陝返陝人員健康信息”, 並登錄“西安疫情防治網格化管理系統”,認真填寫相關信息。
西安市人民政府
關于強化複工生産企業防疫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函〔2020〕14號。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爲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市委疫情防控“三個一切”“五個所有”工作要求,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穩定全市生産生活秩序,現就強化複工生産企業防疫監管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1.企業對複工生産後的防疫監管負主體責任,企業法人代表爲本企業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
2.企業應按行業疫情防控指導意見要求,制定完備的疫情防控和複工方案,並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對因不符合規範要求導致出現疫情防控重大風險或造成不良影響的企業,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3.企業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落實日常監測、隔離觀察、送醫檢測等措施,建立疫情防控應急預案。企業自複工之日起至全市一級響應解除前,每日須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疫情防控情況。
4.企業要做好工作場所和職工生活場所的封閉管理,嚴格落實配戴口罩、定時消毒等防控措施,儲備足量防護物資;要加強公共衛生管理,推行錯時用餐或分餐制等,做好交通解決方案,形成防控管理閉環。
二、落實屬地監管責任
5.各區縣、開發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對本轄區內企業複工生産和疫情防控工作負屬地監督責任,必須確保將本轄區所有企業複工生産納入監督範圍。實行網格化管理,確保所有企業將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對開工複工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業主單位與企業同責,必須對企業防控工作負監督責任。
6.各區縣、開發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要對轄區複工生産企業落實防控主體責任情況進行檢查。要堅持穩控當先,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對企業發生問題、出現監管缺位、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紀依規對所在區縣、開發區及業主單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三、積極支持企業複工複産
7.各區縣、開發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發揮積極作用,創新工作舉措,完善內部機制,科學指導、精准調度,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企業複工複産各項工作。
8.各區縣、開發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強化服務、形成合力,抓好煤、電、油、氣、運等生産要素供需監測,加強企業資金物資保障,優化網上審批服務流程,采取有效舉措解決企業生産經營中的實際困難。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來源:西安發布
編輯:毛毛
責任編輯:劉雲鵬
審核:魏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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