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慧 報道
男子在網上設立非法職業介紹平台,向每名上門的求職者索取450元費用後,才告知他只負責代發履曆,結果他因觸犯職業介紹所法令而被判監四周及罰款8萬元。他不服所判上訴到高庭,最終被駁回。
被告黃財福(譯音,44歲)被指于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之間,在沒有職業介紹所執照的情況下,開設JOBSINSG.COM經營職業介紹公司。他不認罪,經審訊後,他在今年2月被判罪成,隨後被判監四周及罰款8萬元。
根據人力部昨天發的文告,被告針對罪成和刑罰上訴到高庭,但高庭在今年10月20日駁回了他的上訴。
文告顯示,被告在網上打廣告,並向上門的求職者索取450元費用後,他才告訴對方,他只會負責代發履曆。
被告的代表律師早前表示,被告主要提供網上平台,幫忙申請者將履曆放上各大職業介紹平台,並非爲申請者配對工作,因此無須持有職業介紹所執照。
人力部建議求職者
上網查詢中介執照
控方反駁說,被告並非完全經營網絡平台,而實際上是有面對面與申請者互動,讓申請者以爲他會幫忙找工作或是要聘用他們的老板,所以仍須要職業介紹所執照。
人力部建議,有興趣通過職業介紹公司求職的人,可先上網到www.mom.gov.sg/eadirectory查詢相關公司的執照是否合法,並在獲聘前不要支付職業介紹公司任何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