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以按摩“治療”經期不定爲幌子,母親涉嫌協助按摩師的情夫非禮和指侵她的小女兒長達6年;小女兒感到不適尖叫時,母親被指叫她“閉嘴”,還按著女兒的膝蓋讓她張開腿,“方便”按摩師傅指侵她。
現年70歲的男被告,是一名按摩師,他共面對15項控狀,指他在2011年至2017年間指侵、非禮、性剝削少女和向她展示猥亵視頻。62歲的女被告則是受害人的母親,她面對13項控狀,指她與男被告串謀幹案。
《聯合早報》報道,女被告育有四個孩子,受害人是她的小女兒。案發時受害人年僅10歲至16歲,目前20歲。男被告比受害人年長50歲,涉案時已61歲。開庭陳詞顯示,男被告是女被告的情夫。
兩人皆不認罪,案件昨早在高庭開審。
根據控方的開庭陳詞,男被告早前曾在一間廟宇的診所工作,受害人的二哥在2009年參與廟宇的舞獅團後,她因此結識男被告。
母親後來經常帶當時僅8歲的受害人到廟宇找男被告按摩,母親也會向對方學習推拿。
2011年,男被告開始到受害人的家幫她和家人按摩,他每次都在主人房內幫受害人“按摩”,而母親都會在場。
男被告隔年開始伸出“魔爪”,聲稱可以幫受害人治療經期不定的問題,開始按摩她胸部、私處和指侵她,也多次親吻她胸部和私處。
男被告多次在幫受害人“按摩”時,都會赤裸上身和僅穿著內褲,其中幾次被告還指示受害人替他手淫。
受害人每次因感到不適而尖叫時,母親都會要她保持安靜,並要她“好好合作”,聽從男被告的指示。其中一次,受害人猛踢雙腳想要阻止男被告指侵她時,母親竟按著她膝蓋讓她腿張開,“方便”男被告指侵她。
據報道,母親被指與按摩師傅搞婚外情,兩人被指“逼”當時僅10歲的小女兒看色情片,甚至當著小女兒的面前發生性關系,以此“教育”小女兒如何發生性關系。
據聯合早報了解,女被告當時與丈夫和孩子同住。
受害人某次忍無可忍質問母親爲何當她面進行性關系,母親回應指她需要學習如何發生性關系,如此一來她過後也可以“如法炮制”與男被告發生性關系。
根據控方開庭陳詞,男被告自2017年8月開始,聲稱通過“沐浴儀式”幫忙趕走受害人身上的“厄運”。
他先在一個碗裝了半碗水後,放進一些花瓣,再把點燃的蠟燭放在碗的周圍。他要受害人和家人圍坐,他接著開始念經。念經結束後,他指示受害人到廁所脫光衣服,若她不聽從指示,母親就會出手幫忙脫掉她衣服。
根據控方開庭陳詞,母親曾指男被告經常幫受害人“免費按摩”,因此只要男被告要求,就鼓勵受害人“乖乖”幫他手淫。母親和男被告也曾警告受害人不得把事情告訴他人。
受害人最終在2017年11月向男友訴苦,隨後決定報警處理。
控方將傳召受害人的兩個哥哥上庭供證,表明男被告經常在母親的陪同下幫妹妹按摩。
其中一名哥哥也曾目睹男被告穿著內褲幫妹妹按摩,更撞見男被告播放色情片給妹妹看。
一名調查官昨早供證時表示,男被告曾透露他沒有相關執照提供按摩,他僅通過英文和華文書籍,以及網上視頻學習按摩,他也把受害人當“孫女”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