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4日開始,李光耀女兒李瑋玲、二兒子李顯揚拋出「重磅炸彈」,質問新加坡現任總理李顯龍,把全世界的目光再次聚集在小紅點新加坡。
今天才是真正的「高潮」——解除黨鞭!新加坡國會辯論!同時也意味著這件事情終於走向大結局。
1 解除黨鞭到底意味著什麼
可以說是罕見的大事!
在6月20日,李顯龍總理就這件鬧大的「家事」向新加坡國民道歉,並且提到,人民行動黨將「解除黨鞭」。
所謂的黨鞭指的是確保本黨議員全部參與投票,精誠合作,在大方向上「不跑偏」。而一旦解除,就意味著李顯龍脫掉了自己作為總理、以及執政黨領袖的「保護傘」,人民行動黨作為執政黨也不用在此事上統一發聲,所有人都可以對他進行質疑。
關於「黨鞭」的漫畫
上一次人民行動黨「解除黨鞭」,還是在21年前,主角也是李家人。
1996年5月21日至23日,新加坡國會花了三天時間,辯論當時的李光耀資政和李顯龍副總理購買公寓一事。
當時,李光耀父子主動要求在國會裡去向議員闡釋,也涉及到解除黨鞭、然後國會開會專門討論。最後結果就是借國會質詢和闡釋,澄清了李光耀父子買房風波的疑慮。
然而,當初的事件比起這次的「李家內部風波」要清晰得多,利益、親屬關係也沒有這麼複雜。
2 李光耀到底想不想拆屋
一直以來,李光耀的訴求都是:去世之後儘快拆掉故居。但是之前他多次在公共場合提到這個遺願,民眾的反彈都很大,李光耀諮詢的媒體記者、內閣成員們都強烈反對拆除故居。
歐思禮路38號
因此,當年李顯揚、李顯龍分別對李光耀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顯揚
拆除後建公園
顯龍
拆除後再開發後出售,出售所得捐給慈善機構
當時,李光耀同意了李顯龍的建議,在2012年3月28日簽署了同意書,向市區重建局申請發展,並在2012年4月17日獲得批准。李光耀雖然在遺囑中希望拆除故居,但也做好了政府不同意拆除的準備,並且接受這一「加固保留」的代替方案。
然而,李光耀去世後、宣讀遺囑時,李顯揚要求立刻按照李光耀遺願,拆除故居。
3 李顯龍為啥沒支持拆
李顯龍作為兒子沒有不支持李光耀的遺願,但是這件事,他迴避參與,而是由部長委員會提出建議、未來的內閣說了算。
況且,現在還不是最終決定的時候,因為李瑋玲還住在故居里,遺囑提到只要李瑋玲還住在裡面,故居就不會被拆掉。政府也不會在這個時候作出決定。
4 這件事為何要國會辯論
在通常的情況下,李顯龍肯定會選擇把這件事訴諸法庭,因為對於濫用權力的指控即便毫無根據,也是非常嚴重的。這不僅是對他一人的指控,而是對於整個政府的指控。
新加坡國會
李顯龍選擇不把弟妹告上法庭,是因為這麼做會損害父母的名聲。而這一次,「國會今天討論的不是李家的家事,而是有關總理和政府濫用職權的指控,而新加坡人有權了解指控的完整細節。」
就像人民行動黨議員司徒宇斌說的:做出指控的人是李光耀先生的子女,也是李顯龍總理的妹妹和弟弟,身份不是普通國人,這些指控顯得更真實、可靠,因此在國會上回應指控是正確的,政府有必要維護誠信。
5 李顯龍總理到底有沒有濫用權力?
回答是木有!
李顯龍說,在衝突發生後,他已經及時迴避,並把相關事情交給副總理張志賢全權處理。
副總理張志賢:所有部長都須遵守1954年執行至今的行為準則,不能指示或要求公務員做出可能違背公共服務核心價值觀的事情。簡言之就是李顯龍身為國家總理,怎麼都不可能做出違背行為準則的事情。
而且,李顯揚對委員會作出的多項指責都是毫無根據的,並且對副總理早前提供的書面回應完全不理睬,只是一直重複同樣的指責。不得不問,李顯揚到底在鬧哪樣?
6 新加坡最大反對黨工人黨到底提了點啥
工人黨是目前新加坡最大的反對黨,這一次國會辯論,他們對人民行動黨和李顯龍提出什麼問題,也顯得舉足輕重。他們談話重點:
重點1:有沒有利益衝突?
畢竟李顯龍的私人律師黃魯勝後來當了總檢察長,還和律政部長尚穆根當過同事。
重點2:建議上庭解決
既然涉及誹謗,那就應該上庭解決,國會辯論木有用
工人黨秘書長劉程強:如果是誹謗的話,就該在庭上解決,而不是在社交媒體上!
工人黨議員畢丹星也建議李顯龍告弟妹誹謗:「誰能保證李顯揚和李瑋玲明天不會再在Facebook發文?!」
7 總理夫人何晶到底有沒有裙帶關係?
總理夫人何晶
答案依然是沒有!
何晶作為淡馬錫控股首席執行長,是要對自家董事會負責的,而且也要向財政部負責。
換句話說,如果何晶做事情有什麼不妥的話,董事會不是擺設,財政部更不是擺設,淡馬錫控股是有多方監控的,何晶的權力也是有人監督的。
8 所有議員,都想搞清楚李瑋玲和李顯揚的說法與動機
主要是因為現在李顯龍已經表達了自己的意見、提供了證據,但是今天李瑋玲和李顯揚沒有在場參與。議員們對於他們也有很多疑問和想聽的東西,建議另設獨立平台,讓各方可以陳述他們的觀點。
工人黨主席、阿裕尼集選區議員林瑞蓮:
今天我們只聽到總理和政府的說辭。事件還涉及什麼,我們並不知道。今天也有指責說,李氏姐弟選擇性地提供文件,也可能並不誠實,畢竟他們並不在場……我們沒有完整信息,來判斷要相信誰和什麼。」
國家發展部長黃循財:
林學芬是國家文物局的董事之一,但是她支持了李顯揚作為遺囑執行人對於國家文物局提出的繁瑣、怪異的條款。她的律師行摩根路易斯—騰福律師事務所也參與修訂贈予契約。
義順集選區議員李美花:
「李顯揚先生和李瑋玲醫生的目的,到底是尊重父親的遺願,還是別有用心?他們在最開始就說,對總理的領導沒有信心。這就意味著,他們必須鬧到總理下台為止?!」
官委議員郭慶亮:
為何李光耀當時急著準備最後一份、迅速簽字?李瑋玲和李顯揚指責李總理為兒子李鴻毅從政鋪路,證據何在?(PS:新加坡官委議員由政府任命,不屬於任何政黨)
9 部長議員金句頻傳
李顯龍:
「李光耀的遺產並不只是一座老房子,他的遺產是新加坡,以及我們堅守的價值觀。這才是李光耀造的那棟「樓」,而不是歐思禮路38號。」
「如果我在當了13年總理之後,還需要利用歐思禮路38號的光環來加固權威,這是一種悲哀。」
「無論如何,我們都是兄弟姐妹,而我們都是父母的孩子。」
工人黨秘書長劉程強:「這不是韓劇……如果是誹謗的話,應該在庭上解決,這件事成為一次醜陋的媒體馬戲團演出。」 (PS:李顯龍曾經說過,何晶是個韓劇迷。)
「社交媒體沒法治國。」(新加坡眼註:嗯,美國推特總統看過來~)
10 李顯龍又道了一次歉
他在發言開頭說:
身為您的總理,我對事件的發生感到非常遺憾,並對新加坡人道歉。要是我的父母還健在,這起糾紛將令他們氣憤;身為一名兒子,我對此感到痛心。
這是李顯龍在公開場合第二次使用「apologize」向國民道歉,即便在2011年,大選壓力最大的時候,李顯龍當時也只是說了「I『m sorry」。
李總理華語演講全文:
今天,我是以沉痛的心情來到國會發表這篇聲明,解釋我的立場,向國會議員和新加坡人民交代。
過去幾個星期,我與弟弟妹妹之間的家庭糾紛,展露在公眾面前,讓許許多多新加坡人感到非常不安。
大家都覺得,家庭失和已經很不幸,更不幸的是,李光耀先生一輩子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精神資產可能一夜之間就被毀了,而這種精神資產是無價的。
大家因此希望我們大事化小,儘快結束這場無謂的爭吵。
大家的這種感受,我完全理解。其實,我何嘗不想大事化小,讓糾紛平息下來。
然而,我的弟妹的聯合聲明,談論的不僅是家事,他們還刻意中傷我的人格,敗壞政府的聲譽,影響了人民對政府的信任。
我不得不作出回應,駁斥這些毫無根據的指責。
我在英語的演講中,詳細的解釋了這場糾紛的來龍去脈。
我還說明,在父親過世後的這些年,身為李家的長子,我尊敬,也願意遵從父親的遺願。我也竭盡所能化解跟弟妹之間的分歧。
身為總理,我必須照顧到國家的利益,讓政府公正的處理李光耀先生故居的後續。
處理此事時 家事公事分清楚
在這雙重身份之間,我處於兩難,但我盡力做到公私分明。
身為政府領導人,我在處理這件事的時候,讓自己完全置身事外,把家事和公事分得清楚。
父親過世不到一個月,我就讓張志賢副總理全權處理這個問題;我完全不過問,也不參與。
每當內閣討論故居的事項,包括成立部長委員會,我都刻意迴避,不出席也不參加他們的討論。
作為家中的長子,我有責任維護父母和家庭的名譽。
我的父親在遺囑中把歐思禮路的房屋留給我。後來我發現, 這讓弟妹很不滿。
為了安撫他們,我向他們提議,由我將房子轉讓給妹妹,代價是象徵性的一塊錢。很可惜,他們沒接受這個建議。
過後,我把房子轉賣給弟弟,並且將我賣屋所得全部捐給慈善,我不想從這個房子獲得任何金錢上的利益。
我原本以為,我放棄了房子的權益,置身事外,能夠讓我的弟妹感到滿意。
我萬萬沒想到,他們會不顧家庭的聲譽,將家庭糾紛公諸於世,並且對我做人身攻擊,對政府作毫無根據的指責。
作為哥哥,我真的不知道自己還該做些什麼,還能做些什麼。
但是作為總理,我知道,我不能夠為了息事寧人,而對他們的指責置之不理,因為這些指責損害了人民對政府的信任,也影響新加坡的國際形象。
因此,我必須在國會澄清事實,說明真相,表達我和我的團隊捍衛清廉政治和依法辦事的決心。
國會是議論國事的莊嚴場所,議員可以自由地在這裡向政府問責、作出批判。
李光耀先生也曾經面對同樣的局面。多年前,我們父子兩人,曾經因為購買私人房產而招惹一些非議,使政府的信譽受到質疑。當時,吳作棟先生是總理。他要求我和我父親到國會向人民清楚交代,接受議員的一切質詢。
那一場國會辯論,化解了人民對政府的疑慮,使到政府能夠繼續獲取人民的信任。
今天,我也要坦坦蕩蕩的接受議員的質詢、問責,這當然包括反對黨議員。
我一定要把事情說清楚,以消除任何的疑惑。
我們的家事,關係到情緒的問題,很難得到圓滿的解決,不過我還是希望,有朝一日,我和弟妹能夠和解。
國是為先,我必須維持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向人民保證,這還是一個清廉有效,大公無私的政府,因為這是新加坡賴以生存的最寶貴的資產。
對於這場家庭糾紛所引起的困擾、混淆和不安,我再次向大家道歉。
我希望這次的國會辯論,將有助於平息這場不幸的風波。
我和我的領導團隊,會繼續全力以赴,為大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