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主管向上司投訴,地鐵站清潔工疫情期間吐對方口水,法官下判時指他有類似前科,他當庭問法官:“爲何要提起陳年往事”。
被告是70歲的姜寶金(譯音),案發時被派去大士連路地鐵站擔任清潔工。他前日(12月2日)承認一項刑事暴力的罪名,受害者是他的女上司。
調查顯示,今年7月30日上午8時30分左右,受害者指示被告爲地鐵閘門和自助充值機消毒,後者卻拒絕聽從,並提高了嗓門。
受害者于是代替被告去清理,隨後就把被告的行爲上報公司管理層。
當天下午1時許,區域主管抵達事發地點,通知被告要將他調派到另一處,被告和受害者隨之起了沖突,期間被告朝受害者臉上吐口水,區域主管連忙將被告拉開。
目前處于失業狀態的被告庭上辯稱,是受害者對他大吼大叫,還聲稱自己在職場上受到霸淩,受害者是一個傲慢的“惡霸”。
被告說已知錯,當時會吐口水也是一時失去理智,沒想過後果嚴重,尤其是在疫情時期,更不應該有這樣的行爲。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早前因憤怒犯罪被定過罪,被告這時問及“爲何要提起陳年往事?都已經過去了”。
法官于是解釋,針對初犯和重犯的刑罰考量不同,並囑咐被告要學習控制脾氣,被告則回說“我只是個人,這是人性”。
他前天被判坐牢兩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