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社會,近親結婚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如陸遊的妻子就是他表妹,漢武帝的第一任皇後也是表妹。雖然古人更講倫理道德,但他們顯然沒有將近親結婚看作一件很嚴重的事。特別是皇室子弟,外戚爲了鞏固勢力,常常會將皇帝或太子的表妹送入宮中侍奉。
清朝的時候,當時有一大戶人家,人家的主人叫做李殿華,他有天外出時,在路邊發現了一個被人抛棄的嬰兒,抱起孩子才發現這個孩子得了天花,估計也是出生于窮苦家庭,所以才被人抛棄。他動了恻隱之心,便將女嬰抱回了家細心照料,病好後便收作了養女。
但女孩因爲天花的原因,臉上都是傷疤,到了適婚的年齡卻根本嫁不出去,李文安是李殿華的第四個孩子,從小和這個養女一起長大,兩個人雖然以兄妹稱呼,但卻沒有實際血緣關系,他們二人都是互相有感情,最後二人便結婚了。
他們不管其旁人的眼光,二人婚後過得十分幸福,還生下了六個兒子,兩個女兒,這香火真是夠旺了。最令他們歡喜的是,其中一個兒子大有成就,他就是李鴻章。作爲李鴻章的母親,她把家中管理的井井有條,在晚年的時候還被封爲了诰命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