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入籍新加坡的宋繁榮,被指在2014年代三名中國籍富商購買宏茂橋一帶的永久地契聚落式共管住屋Belgravia Villas的半獨立式洋房。案展明年1月5日下判。
幼兒園集團福祿貝爾控股創辦人宋繁榮代三名外國人購買本地洋房,違反住宅房地産法令,昨天獨自出庭認罪。
現年49歲的宋繁榮面對三項違反住宅房地産法令的控狀,指她分別在2014年9月8日、9月22日和11月6日,代三名中國籍富商購買宏茂橋一帶的永久地契聚落式共管住屋(cluster house)Belgravia Villas的半獨立式洋房。
她昨天承認其中一項罪行,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2017年8月23日,商業事務局接獲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的報案,指被告在上述項目購買了四棟被列爲限制住宅房地産(restricted residential properties)的半獨立式洋房。
限制住宅房地産包括獨立式洋房、半獨立式洋房、排屋、有地聚落式共管住屋、非商用店屋、宗教場地等。外國人除非獲得批准,不得購買這類住宅。
調查揭露,被告在2014年代三名外國人購買洋房。身爲代理人,被告負責向發展商購買及簽下買賣協議,資金由受益人支出。
據早前報道,這三人分別是河北福成拍賣有限公司及河北華基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成、河北晟佳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劉國輝,以及石家莊科旭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小溥。
根據案情,被告于2013年認識有意移民並居住在新加坡的王成,便向他介紹上述項目。
當時,已入籍新加坡的被告告訴王成,外國人不能在新加坡購買房地産,向他建議由她代購,直到他獲得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權後才過戶給他。
王成接受了她的提議,兩人簽下信托協議,王成便將180萬新元彙入被告在中國的銀行戶頭。
被告于2014年9月22日代王成和發展商簽下買賣協議,購買價值347萬5000元的半獨立式洋房。
三富商中途停止付款 買賣協議失效退款被查獲
不過,三名富商中途停止付款,買賣協議失效,發展商從已繳付的數額中扣除違約金後,把近160萬元余款歸還被告。當局介入調查後,于2018年1月11日查獲這筆款項。
主控官在庭上申請充公這筆錢,指這是發展商有意歸還被告的款項,也是被告犯案後得到的利益之財。
另外,主控官說,住宅房地産法令是爲了限制外國人購買新加坡的住宅房産,即使找新加坡人做爲代理人也是不允許的。由于新加坡的土地稀少,極爲珍貴,因此針對住宅房産立法,以確保國民有能力購買屬于自己的房子。
主控官也認爲被告預謀幹案,而此類罪行難以偵查,因此必須嚴懲以達到阻嚇作用,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一個月。
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指她無意從中獲利,只是幫朋友買房,而朋友也有意成爲新加坡公民。
律師說,被告如今是破産者,也不能請求法官判處罰款,只希望能獲得輕判。
法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判刑,案展明年1月5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