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了!在新加坡多次“撿屍”的渣男或被判坐牢20年!
都市的夜晚,有不少年輕的男男女女喜歡去燈紅酒綠的地方消遣。
但在酒精的作用下,不少人會失去防線。
近日,新加坡一男子因在殘疾人廁所猥亵女子被判刑。
而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犯罪了。
(圖:來源自網絡)
在2018年,這名男子在克拉碼頭的Zouk酒吧裏認識了同爲27歲的受害女子。
之後,他將女子帶進了殘疾人廁所,並對她進行猥亵。
他不僅扒下了女子的褲子,還拍了一張她的背部照片。
之後,他們又一起乘坐計程車,准備前往自己的家。在計程車上女子發現自己的手機不見了,于是他們又回到了克拉碼頭找手機,最後在那裏分開。
由于當時女子處于醉酒狀態,她根本不記得發生過什麽事。一直到警方找到她,她才知道自己被猥亵了。
(圖:來源自網絡)
警方之所以會找到這位受害女子,是因爲她不是唯一一個被侵犯的。
案情顯示,一名18歲的女生與自己的男友和同事,去了克拉碼頭的F酒吧。在那裏,她喝了許多酒。聚會結束後,她的男朋友先離開了,于是自己在路邊打車。
男子看到她便上前搭讪,並把她帶回了自己的家。
監控顯示,當時這名女子已經踉踉跄跄,還在嘔吐。
(圖:來源自網絡)
在法庭上,男子說這是一場雙方同意的性行爲,該言論被法官駁回。
法官表示,男子心裏清楚受害者已經喪失辨別能力,不可能做出回應同意他。
法官認爲,這是一樁惡劣的性犯罪。男子不僅是在公共場合,還對不同受害者,在不同的環境下發生犯罪。
若猥亵罪名成立,黃准雄將面臨長達兩年的監禁、罰款、鞭刑或幾項並施。
若強奸罪成,他將面臨長達20年的監禁和罰款或鞭刑。
(圖:來源自網絡)
不得不說…
夜晚,酒吧、喝醉。
其實,再這樣的條件下,任何獨身女子都可能處于危險之中。
然而往往存在一些女性是因爲醉酒,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發生性關系,這就涉嫌違法犯罪了。
這類型的案件,女性被性侵後,往往難以追究侵害者的責任…
有的撿屍者,可能只是把女孩帶到酒店。
但還有不少毫無人性的撿屍者,他們竟把女孩像垃圾一樣隨意丟在大街上!
(圖:來源自網絡)
看到這,有人可能會說:
“這些被撿屍的女孩都是咎由自取。”
“會去酒吧喝酒的有幾個是品行端正的?”
“穿得花枝招展喝得酩酊大醉,被侵犯了也是活該。”
但年輕人喜歡玩,去酒吧沒有錯。
去酒吧等于品行不端正,正值花樣年紀的女孩子也有愛美的權利。
但這樣魚龍混雜的地方,總有不安分的人想著幹壞事。
所以在複雜的場所保持警惕,維護自己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提供8條“娛樂場所”防身指南:
去娛樂場所,最重要的是防止被下藥,陌生人送的酒水,或是已開罐的酒水都不要喝。
不要輕易嘗鮮,失身酒水一直在更新換代,對不熟悉的酒類、飲料、零食,不要入口。
不要讓飲料離開視線,可養成用手掌微蓋住杯口的習慣,防止轉頭時被下藥。
去更安全的場所,比如管理良好的KTV、只是聽歌喝酒的清吧,避免去人流複雜的夜場。
只和絕對信任的人一起,千萬不要和相識不久、或是正在了解中的朋友一起去。
最關鍵的一點,清楚自己的酒量,不要喝醉。
如果不幸發生性侵,請立刻報警!第一時間保留證據。比如不要洗澡,內褲不要扔掉,身上的抓痕要拍下來。
被性侵12小時內,盡快服用緊急避孕藥,到正規醫院就醫,避免更大的損失和傷害。